(新加坡17日訊)新國一名23歲機車騎士在轉彎處超車,但隨後反被轎車越過,騎士被激得大聲鳴笛和追上去,雙方下車理論時,騎士竟一拳打傷司機眼眶再溜之大吉;不甘被打的司機顧不上眼睛鮮血直流,邊開車追機車邊報警。
據《聯合晚報》報導,騎士哈伊卡面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和一項闖紅燈控狀。他認罪後,被判坐牢5個月、罰款900元(約2700令吉)和吊銷駕照一年。
他也被令賠償907元(約2721令吉)醫藥費給傷者。不過,被告不滿刑罰,提出上訴。

哈伊卡下車與轎車司機理論時,發怒揮拳打傷對方左眼。(示意圖)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11月13日晚上10時55分,地點在盛港東道一個右轉的路口。
根據新加坡國家法院判詞,當時一輛轎車停在該路口,正當交通燈轉綠,轎車打算右轉之際,騎著機車載著女友的被告突然超車行駛在轎車前方。
轎車司機出了路口後,打算轉左切換車道,豈料行駛在前方的被告也同時轉左,結果雙方互相閃避一度僵持不下,轎車接著加速越過被告的機車。
結果被告大感不滿,邊鳴笛邊追著轎車,示意對方停車。雙方接著停靠在榜鵝域路旁下車理論,兩人一言不合當場大吵,被告氣得猛推對方兩次,導致對方連連後退。
正當司機打算停止爭論走回車上時,怒火中燒的被告一把拉住司機的衣領,更一拳揮打對方左眼,接著迅速騎上機車揚長而去。
司機左眼當場鮮血直流,但不甘被打的他開車緊追在後,從榜鵝域開上淡濱尼快速公路(TPE),無奈在白沙依萊雅士路一帶失去被告蹤影,他才停止追趕。期間,他也報警求助。
根據路途計算,「追擊戰」前後約12分鐘。司機隨後被診斷左眼眼眶骨折和部分積血,留醫3天。
騎著機車送餐,被告闖紅燈後與右轉的車子相撞,事後被控。
判詞顯示,被告在2018年8月20日晚上7時30分,正騎機車去送餐,他當時行駛在榜鵝路往後港方向的交界處,竟不顧交通燈已轉紅,直接闖紅燈,結果當場與一輛右轉的轎車相撞。
他當下被拋飛,且在馬路上翻滾幾圈。2名目擊者也目睹被告闖紅燈,他事後因此被控上庭。判詞未揭露被告的傷勢。
控方斥責被告僅因為不滿被超車,就下車與對方理論,甚至打傷對方,行為猶如路霸。
法官也指,被告在2017年曾觸犯闖紅燈和超速等交通相關法令而被罰款,然而沒過多久他就犯下此次案件,可見他未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