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1名男子因在1月份的一個星期內,以粗俗和帶有種族歧視和語句塗鴉超過10次,結果被判監禁13個月兼鞭打9下。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導,被告陳健邦(譯音,31歲)承認觸犯3項破壞公物法令的控狀,以及2項傷害種族感受的控狀,法官在周一(17日)下判時,也把另12項相似控狀考慮在內。
報導指出,被告是在警方於今年1月7日於芽籠巡邏時,發現交通燈控制箱上有被告的塗鴉後,就遭逮捕。
主控官沈婉卿(譯音)副檢察官向法庭指出,被告早前因破門行竊而入獄服刑21個月,但獲釋不久就因塗鴉而再次犯法。

被告在多處公共場所塗鴉。(圖自Balli Kaur Jaswal 面子書)
被告也因為在這段期間犯案,牴觸減免令而須再坐牢60天。被告有犯罪前科包括盜竊、惡作劇和詐欺。
案情顯示,被告在今年1月3日大約晚上6點,在芽籠一間酒店的牆上以及附近的交通燈控制箱塗鴉,寫上「某某有病」等字眼,其所為已遭酒店閉路電視拍攝。隔天被告又在同一區的柱子塗鴉。
被告後來在1月7日,在阿裕尼地鐵站外的橫幅上塗鴉,這回是塗上針對馬來社群的粗口。當局很快換上新的橫幅,但同一天再次有路人發現地鐵站走廊和組屋底層有類似的藍色塗鴉。
主控官建議法官作出「強有力的威懾判決」,讓被告監禁14個月和鞭9下,以因為被告冥頑不靈多次干案。除了塗鴉種族主義言論,一些塗鴉還帶有死亡威脅的字眼。
沒有辯護律師的被告被法官吳約翰(譯音)問及有沒有話要說時,被告回應一句,「我認為鞭9下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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