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法網恢恢!男子假扮20多歲女郎誘14歲少年網上自慰,錄下視頻後威迫對方為他手淫和口交,結果東窗事發,畏罪潛逃到馬來西亞10年,去年2月被遣送回國,昨天被控時時承認罪行。
被告是57歲的林良士(譯音),面對7項包括刑事恐嚇、非禮、以及性剝削青少年的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在2005年9月25日通過網絡清談(mIRC)認識一名當時只有14歲的少年。被告謊稱自己是20多歲的女郎,藉機與少年培養感情。

男子假扮女郎,誘騙少年通過視訊自慰。(檔案示意圖)
被告遊說少年通過視訊自慰,並用手機拍下他自慰畫面,也成功獲取少年手機和家裡電話號碼。
少年以為被告是女性,因此有求必應,但他在家中電話接到陌生人打來的電話後起疑,懷疑被告不是女性。
被告後來坦承自己是男性,但表示已掌握了少年自慰畫面,逼迫對方再次通過視訊自慰給他看。
被告後來約少年見面,並帶少年到位於芽籠的辦公室為少年口交,還逼少年為他手淫。被告在2005年9月25日,再次要求少年通過視訊手淫,但遭對方拒絕。少年最後忍無可忍,兩天後報警。
被告在2010年間畏罪潛逃,去年2月13日從馬來西亞遣送回國面審。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這起事件已經過十多年,被告選擇認罪,省去受害者再次上庭面對當年事情的痛苦,而且被告已經悔過,請求法官從輕發落,讓他趁早服完刑後重新做人。
法官在被告認罪後,將案件展期至下個月12日過堂,好讓控辨雙方針對刑罰進行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