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對懷孕9周的女友揮拳還踢腹部,僅被判罰款3500新元(約1萬零500令吉),控方不滿上訴,高庭昨日改判被告監禁兩周。
被告陳家俊(譯音)2021年10月25日在母親的陪同下,出庭承認蓄意傷害女友。國家法院法官當時考慮到被告沒有刻意傷害女友,也考慮到他已獲得女友的原諒並同意結婚,最後僅輕判罰款3500新元。
唯檢察院不滿判罰後上訴至高庭,高庭法官昨天指男子持續攻擊女友腹部,可造成嚴重傷害,改判男子監禁兩周。

(示意圖)
法官昨早發表裁決,表示同意控方所說,指被告明知道女友懷孕,卻持續往她的腹部攻擊,可對腹中胎兒造成嚴重傷害,也讓女友蒙受額外的心理壓力。
為此法官批准控方上訴,改判被告坐牢兩周,並退還被告之前所繳付的罰款。
法官在裁決也表達了期許被告改變的願望,法官說:「」我希望他能從這次不幸的經歷中吸取教訓,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不僅是為了他自己,也是為了他將要結婚的受害者。」
法官強調,儘管如此,被告的行為應當受到適當的懲罰,以提醒他和處於類似情況的其他人,法院將毫不猶豫地對此類暴力行為採取堅定的立場。
得知女友懷孕9周
調查揭露,2021年7月10日被告陪女友到診所驗孕,得知女友已懷孕9周。醫生解釋,若要考慮墮胎,得在7月17日前做出決定,要不然風險會提高。
7月14日,被告女友到他家過夜,隔天中午12時,兩人在討論懷孕一事的過程中大吵,越吵越激烈 ,被告把女友推上床,對她揮拳,還踢她的腹部數次。
女友事後到國立大學醫院看診,臉上、胸口、腰部及手臂多處淤青紅腫。超音波掃描顯示胎兒無礙,基於擔心影響胎兒,醫生沒有為女友進行放射性掃描,所以無法確認她臉上的傷是否有骨折,隨後女子也到警局報案。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說,案發時被告女友懷孕,年紀尚輕的被告得知後倍感壓力,兩人才會因此吵了起來。
律師說,被告是一時衝動才會打女友,並非有意傷害女友或是她腹中的孩子,以他的體魄,若真使勁打,女友不會只是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