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女子在裕廊西(Jurong West)的一家雜貨店前騎車經過時,被身後突然掉落的擋板重重擊中,導致她從自行車上摔下,頭部撞擊牆壁。
事故發生在2023年,當時年約六十多歲的阿米娜·穆罕默德·卡西姆(Madam Aminah Mohamed Kassim)女士起訴了Loch Grocer雜貨店。但該店董事辯稱,應該是她在騎車經過時不小心碰掉了擋板。
在周一(6月22日)公布的判決書中,地區法官埃文斯·吳(Evans Ng)認定,擋板掉落並擊中阿米娜女士是由於雜貨店的疏忽所致。
法官表示,根據視頻監控,阿米娜女士的騎行速度在合理範圍內,且該路徑並未禁止騎行。因此,他判定雜貨店存在疏忽,應對此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具體的賠償金額將在隨後的單獨聽證會上確定。
案件詳情
2023年3月15日傍晚,阿米娜女士正騎車從裕廊西42街前往裕廊春社區俱樂部,事故就在此時發生。
她回憶道,當她騎車經過裕廊西52街第507座的店門前時,突然感到左後方有硬物擊中自己。
巨大的衝擊力導致她失去平衡,從車上摔下並撞擊牆壁,導致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
該雜貨店由Loch Grocer經營,唯一股東兼董事為李志勛(Lee Chee Hoon)先生。
該店設有室內和室外區域,遮陽篷下放置著冷凍櫃。為了在下午遮擋陽光,店方安裝了半透明的擋板。
這些由聚碳酸酯製成的矩形擋板高2米,寬1.5米。事故當天共安裝了三塊這樣的擋板。
李先生在庭上辯稱,這些擋板「非常輕」,甚至「小孩都能拿起」。但法官對此回應稱,他不清楚李先生心中定義的「小孩」具體是指什麼樣的樣本。
法官通過估算,每塊擋板厚度至少為3毫米,結合聚碳酸酯的密度,推算出每塊擋板的重量至少在10公斤以上。
吳法官指出,被告有責任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確保由店鋪控制的物品(如擋板)被穩固固定,以免對路人造成傷害。
這些擋板的頂部邊緣插入遮陽篷的槽口中,而底部邊緣僅靠與地面接觸產生的靜摩擦力來維持平衡。
法官認為,這種安裝方式未能達到要求的謹慎標準,因為每塊擋板都處於一種「不穩定的平衡狀態」。他指出,這種安裝方式純粹是為了方便店鋪操作。
儘管李先生辯稱「外面的人也用同樣的板子遮陽遮雨」,但法官強調,行業慣例本身不能決定該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謹慎標準。
他認為,這種設置本質上是不穩定且不可靠的,一旦被無意中觸動,擋板極有可能迅速且突然地掉落。
法院審查了店內指向室外的閉路電視(CCTV)監控錄像。
被告隨後承認,視頻顯示在阿米娜女士騎車經過的一瞬間,擋板從視野中「消失」了。
阿米娜女士認為可能是強風吹落了擋板,但法官駁回了這一說法,因為視頻中室外的布制橫幅並沒有劇烈飄動。
當時店裡的一名員工在室內深處,並未看到或聽到事故發生。
被告辯稱,事故的自然且可能的原因是阿米娜女士的自行車在經過時碰掉了擋板,但法官同樣駁回了這一主張。
法官指出,店門中間突出地放置著一個金屬推車,阿米娜女士在繞過推車後,與擋板之間應有足夠的距離。
「我還發現,視頻中擋板掉落的方式,與自行車前輪或車把撞擊其垂直邊緣時會發生的情況不符,」吳法官表示。
他注意到,李先生雖然有機會解釋擋板掉落的原因,但只能給出「猜測」。而且,李先生未能指認安裝擋板的員工或要求其出庭作證。
「這使我認定,擋板掉落並擊中阿米娜女士是由被告的疏忽造成的,」吳法官總結道。
儘管被告辯稱阿米娜女士不應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應選擇該路線且未佩戴頭盔,但法官認定她不存在任何共同過失。
吳法官表示,該路徑並未禁止騎行,阿米娜女士騎行速度合理且沒有隨意擺動,且法律並未要求非道路騎行者必須佩戴頭盔。
賠償金及訴訟費用將在隨後的聽證會中進行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