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不滿在同一個公寓項目工作的清潔工稱他為「胖子」和「不男不女的阿官」,71歲的公寓園丁居然用鋤頭打傷清潔工,昨天(4日)被判坐牢10個星期。他也必須通過調查員,賠償傷者128新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71歲的被告沈樂嚴(譯音)承認於去年7月28日下午,在碧山的公寓Rafflesia Condominium內用危險武器打傷他人的罪狀,造成64歲傷者的頭部和背部分別留下10公分和5公分長的傷口。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在案發公寓內當園丁,傷者則是在同一公寓打掃衛生的清潔工陳英春(譯音)。
他們雖然在同一個公寓工作,但案發前幾個月就已開始因某些不愉快的經歷而關係不和睦,但庭上並未揭露他們為何鬧僵。
案發當天,傷者放工後在公寓一樓的廁所外碰見被告,開口用福建話稱被告為「胖子」,被告一聽和他吵了起來。
期間,傷者也稱被告是個「阿官」,還取笑被告沒有膽量打他。
正在工作的被告手上剛好拿著一把鋤頭,被激怒後舉起鋤頭一連打了傷者兩下,造成他頭破血流。
傷者負傷而逃,被告緊追在後,所幸一個公寓管委會的職員及時介入,阻止了他們繼續打鬥,還拿走被告的鋤頭,並報警和電召救護車將傷者送入醫院接受治療。被告則當場被捕。
被告昨早在庭上求情時為自己衝動的行為道歉,他表示當時真的很生氣,控制不住自己才會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