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中醫診所老闆稱為了來賭博,虛報帶入新加坡的近32萬元現金,指這些錢是中醫診所過去4個月的收入,但卻沒能拿出證據證明,前日被判罰款4000元。
被告洪高勇(49歲,音譯)是馬來西亞塑料管生產公司Euratech Industries Sdn Bhd的董事,也是柔佛新山多家中醫診所的老闆。
他前日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沒收利益)的罪名。

被告洪高勇稱帶著現金來新加坡,是想到聖淘沙名勝世界的賭場賭博。(圖自《海峽時報》)
案情揭露,被告於去年7月6日下午12時30分開車到兀蘭關卡,被執法人員攔下稽查。
當被問是否還有什麼需要申報時,被告稱帶了30萬元現金,並已填寫所需的申報表。
即便被告知道自己所攜帶的現金數額超過30萬元,但仍把表格和放在前座下的一袋現金交給執法人員。
執法人員請被告到兀蘭關卡的辦公室,當著他的面數鈔票,發現實際數額為31萬8197元,隨之對他展開調查。
稱常帶現金來新賭博
被告稱現金是他中醫診所過去4個月收到的錢,指有些顧客會給新幣,他的中醫診所也接受新幣,但他卻拿不出任何的收據證明。
他稱他帶著現金來新加坡,是想到聖淘沙名勝世界的賭場賭博。
被告也承認,他常會帶現金到新加坡賭博,去年上半年幾乎每個月都會來約10次,每次帶的現金介於5000元到40萬元之間。
被告深知現金入境管制
被告曾於2016年因帶超過30萬元現金入境新加坡被調查。
調查也發現,被告曾在2016年,因沒申報就帶了約34萬2838元來新加坡,遭當局人員攔下,所以他深知帶現金入境新加坡的管制。
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沒收利益),帶入境的現金若超過2萬元就得申報,並必須將準確的數額報上。
主控官說,為了避免可資助不法之徒的跨國現金流動,申報入境的現金是必要的。
她認為,被告對大部分的現金數額進行申報,罪責低,建議法官判他4000元到6000元的罰款。
至於是否充公被告所帶的部分或所有現金(超出限定2萬元的款項),主控官表示仍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