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騎著電動行李箱。(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女子騎電動行李箱過馬路時被指未停下看車,引髮網民抨擊其危險行為,並質疑其使用是否合法。
《新明日報》報道,有網民近日在社媒上載的一段視頻顯示,一名女子坐在一個白色電動行李箱上騎行,並直接駛過斑馬線,前往對面有蓋走道。
根據畫面顯示,這名身穿深色上衣短褲的女子,當時不僅沒有佩戴安全帽,在過馬路時也沒有停下查看左右車流,行徑相當危險。

女子被指當時不僅沒有佩戴安全帽,也沒停下查看左右車流。(新明日報圖)
視頻一經發布,迅速引髮網民熱議,質疑這名女子的行為是否安全的同時,也質疑其行為是否違法。
有留言指電動行李箱並非正規交通工具,不應在馬路行駛。
根據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網站資料,電動行李箱屬個人代步工具(PMD)的一種,是在活躍通勤法令的管轄範圍。
根據規定,電動行李箱須符合使用標準,包括不可超過20公斤、寬度不超過70公分,以及速度不超過時速25公里,並通過UL2272消防安全標準認證,且只能在腳車道或共享步道上行駛。
若不符合相關規定,或沒有向當局註冊,使用者不得騎行電動行李箱,只能當一般行李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