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道指,被告雖然帶著口罩,但見到媒體時,仍將衣領拉高遮住臉部。(圖:光明日報、Facebook/Vicky Sing)
在馬來西亞柔佛新山踢車、吐口水和辱罵一對情侶的本地男子在新山地方法庭認罪後,被罰款9100令吉(約2760新元)。
光明日報報道,40歲的Cheng Kuan Poh被控兩項罪名——惡作劇導致財物損壞及使用言語或動作侮辱他人。他分別被罰4300令吉及4800令吉。
兩項罪行皆可被判罰款或監禁,其中惡作劇最高可判監三個月,侮辱行為則可判監五年。
被告的律師代他求情時指出,被告是一名人事部門經理,每月收入為2000元,目前單身,需供養年邁父母。被告也指自己在馬來西亞沒有前科。
根據報道,被告雖然帶著口罩,但見到媒體時,仍將衣領拉高遮住臉部,避免樣貌曝光。
這起案件發生在6月7日,地點位於士姑來敦阿米娜地區。一對馬來西亞情侶報案稱,當時駕駛新加坡註冊轎車的被告多次按喇叭,隨後與他們發生口角,並在情緒激動下踢壞了他們的汽車。
相關事件的視頻隨後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被告於6月8日被當地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