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律法公正嚴明,在新加坡的每一個人都受其制約和保護。新加坡的主要就業法是《新加坡勞動法》。你在這裡工作時也必須遵守新加坡法律,同本地工人一樣,所有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國人也同樣受到新加坡僱傭法律及刑事法律的保護。而不合理對待或虐待外籍工人的僱主也將受法律處置。
人力部對僱主設有工作準證條件,以照顧外籍工人的利益。如果僱主不遵守工作準證條件,可在外國人力僱傭法律下被控告。這些條件包括為外籍工人提供適當的住宿和安全的工作環境;你的僱主應負責你的維持生活成本包括醫療照顧;你的僱主不可以索取或接受任何付款(不論是以貨幣付款或相等),作為僱傭外籍工人的條件報酬。僱主也不得向其外籍工人索回與僱傭相關的開支。
作為工人,清楚了解你的權益以及你的僱主的義務,尤其重要。簽訂一份清楚註明你的工作職責及權益的書面僱傭合約將幫助你減少糾紛,以及避免誤會的產生。工作前你會和僱主簽訂一份書面僱傭合約(合同)。
僱主每個月必須至少發薪一次,而且必須在薪金期後的七天內發薪。至於超時工資,僱主必須在薪金期結束後的十四天內支付。
僱主不得扣除你的薪金,除非是基於下列原因:
Ø 曠工缺勤
Ø 由僱主供應伙食的費用
Ø 住宿、設施及服務
Ø 索回預付薪金、借款或多付的薪金
以下是《新加坡就業法》對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的法律要求:
Ø 員工每周只允許工作44小時或每天工作8小時。
Ø 員工不得因不休假而工作超過6個小時。
Ø 除特殊情況,如實際或威脅事故、國防或安全,或導致停止工作的其他意外事件外,雇員每天工作不能超過12小時,包括加班。
Ø 在任何情況下,當班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都不得超過12小時。
Ø 每周,員工都有權享受一個非工作的、無薪的休息日。
《新加坡就業法》的上述限制不適用於每月收入超過2600新的雇員,應在雇員和僱主之間自由建立。新加坡通常的工作時間是上午9點到下午6點到7點。在工作日,大多數工人工作9到10個小時,而在周六,他們工作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