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遊戲癮和酒癮,18歲青年設連番騙局,從中國網購假金條四次從當鋪騙取1萬6800元,被判入改造所後上訴失敗。18歲被告雷峰成(譯音)涉嫌在去年3月26日至4月8日之間,犯下七起假金條騙案,其中四起成功騙取1萬6800元。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年僅13歲就打電腦遊戲成癮,還偷用母親信用卡,17歲每周喝得爛醉至少兩次,也開始逃學。

2016年9月22日,他通過網購平台打廣告以780元售賣一台新手機,結果收了買家價值580元的舊手機和280元現金,卻給了對方一台舊手機,12月19日為此被控。
沒想到被告被控之後又另設騙局,從中國網站訂購假金條,在同夥的協助下到當鋪行騙。
他們在3月13日至28日之間成功以11條假金條四次行騙,在3月28日當天甚至三次干案,其中兩次成功,每次騙取3000至4800元。
被告食髓知味,甚至在認下手機騙局的罪名當天,還交了兩條假金條給同夥,在之後兩天兩次繼續企圖行騙,但都沒有成功,終於在4月8日被控,去年10月24日認罪。被告今年1月9日被判入改造所,但他提出上訴。
高庭法官審理上訴案時指出,被告因第一起騙案被控後,還犯下第二起更嚴重的騙案,綜合其他考量,認為改造所那樣嚴謹的環境是他所需要的,因此駁回上訴。
買百條假金條

被告一伙人買了100條假金條,每條三四十元。
根據早前發表的初庭判詞,被告的一名同夥將錢交給另一同夥,後者再將錢轉換成比特幣,在中國網站買了100條假金條,每條三四十新元,一伙人落網時還被搜出45條假金條。
警方去年4月6日和8日曾發文告透露,逮捕涉嫌一系列假金條騙案的多名男子。
他們年齡介於17歲至25歲,換言之,當時年僅17歲的被告是當中年紀最輕的。
在4月5日被捕的兩個人是在3月30日企圖行騙時遭店家識破報警,之後由警方通過電眼畫面追查到。警方之前也接獲其他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