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外國在街邊賣烤栗子的流動小販。(網際網路)
作者 張麗苹
2萬7600新元在新加坡不是一筆小數目。
這起碼是新加坡大學生七八個月的工資。更是月薪低於1400新元的工友們,大約兩年的血汗錢。
一名62歲華族男子,因在新加坡東部多個地點非法販賣烤栗子,被食品局開出了這筆高額罰金。他可以選擇以坐牢36天來替代罰款。
廣大網民為阿叔叫屈
這則新加坡新聞這兩天在網上熱度相當高,不論在中英文新聞平台都引來很多人留言與轉載。
大家議論紛紛之餘,多數人都在為這名阿叔叫屈,認為新加坡當局的執法過於苛刻無情,簡直不給低薪小販一條活路,要這些低收入老人家如何為退休謀出路?





諸如此類的留言不勝枚舉。 英文新聞底下的留言區,也有大群網民幫著阿叔向「青天大老爺」喊話:給條生路吧!
「又不是刑事罪……合理罰他一筆款項再發執照給他……這些流動小販很稀有了。」

「我上學時經常能見到他們,就一個大鍋烤著栗子。當時我們買了也吃了,人也好好的。得饒人處且饒人嘛,別凡事都管得這麼嚴格。」

其實,絕大部分網民在沒有仔細閱讀新聞內容的前提下,光看標題確實很容易就同情心泛濫。
聯合早報:無照多處賣烤栗子 阿叔被罰款2萬7600元
8視界新聞:無執照到處賣烤栗 小販判罰2萬7600元
海峽時報:街邊小販無執照賣烤栗子,罰款2萬7600元
亞洲新聞台:無執照街邊小販被罰款2萬7600新元,因為在公共場所售賣烤栗子 上述標題是不是讓蟻粉心中蹭蹭蹭開始火冒三丈,認為這筆罰款未免太重了?
恭喜你與95%的網民都想到一塊兒去了。
留言區只有極少數的網民留意到,這名阿叔是一名慣犯。

四年間19次非法販賣

烤栗子。(網際網路)
這名62歲的阿叔名叫陳喜明(音譯,Tan Hee Meng)。
新加坡食品局是因為他在2019年5月至今年3月之間(約四年時間)犯下19項非法販賣行為,才重罰他。他對19項罪名認罪。
這並非陳喜明首次被罰,他曾在2018年因犯下相同罪行,被判罰款3600新元。
儘管有關部門多次對他採取執法行動,他依然我行我素一再非法販賣。在食品局眼裡,「這很明顯是對法律的漠視」。
幾點值得思考的問題

牛車水街市的合法烤栗子攤位。(聯合早報)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理清來龍去脈了吧?
嚴格來說,當局也不是冷冰冰毫無人情味的執法,其實給過不少機會。疫情期間,當局幾乎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至看到陳喜明疫後依然我行我素,才對他開出高額罰金。
在新加坡法律下,非法街頭小販的屢犯者,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陳喜明這回被判將近三萬新元罰款,可見當局已經忍他很久了。
陳喜明顯然也很清楚熟食小販在新加坡無執照隨地擺攤是違法的,卻知法犯法。紅螞蟻好奇的是,為何他不去申請一個合法小販的執照?
是因為他個性喜歡趴趴走,不喜歡拘束在一個地點售賣烤栗子,而不去申請小販執照?還是因為他售賣的食物在食品安全和衛生標準都不達標,所以一直拿不到合法執照?如果是後者,問題就大了。
雖說不乾不淨吃了沒病,但如果真吃出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消費者也只能自嘆倒霉,你願意嗎?反正紅螞蟻不願意,何苦拿自己的健康開玩笑?
這個隱形訴求才是重點?
在這起事件中,最引起紅螞蟻關注的,是藏在這堆紛紛擾擾的聲音之下的廣大網民心中的隱形訴求。 從很多人的留言中不難看出,有一定年紀的網民其實都分享小時候或年輕時,向街邊小販購買食物的美味回憶。一想起當時的情景,許多人都流露出懷念之情。

這類流動冰淇淋小販,是新加坡碩果僅存的街邊美食攤。(紅螞蟻攝)
大家真正懷念的,是當時那種無拘無束、在髒亂的街市裡隨買隨吃美食的感覺。正因為它髒髒亂亂的,所以讓人感覺自由。
新加坡人出國喜歡逛夜市,不正是因為愛上那種五花八門眼花繚亂卻創意十足自由自在的逛街體驗嗎?仿佛走在夜市的街道上,就連呼吸也是自由的。
或許當局應該正視並聽取的,是有沒有可能讓流動小販重現新加坡街頭,或者將夜市帶回獅城,讓這個規規矩矩的城市變得自由些、有活力些、更出其不意些?而不是凡事早就被規劃好,雖然乾淨安全,卻少了些味道?
這,或許才是網民們真正關注的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