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離婚後為3歲兒子的去處鬧上法庭。女方稱台灣比較「安全」,因此入稟法院申請解除禁制令,以便帶兒子返回台灣,但遭法院駁回申請。(檔案示意圖)
台灣女與中國大陸丈夫在新加坡鬧離婚,入稟法院要法官讓她帶3歲兒回台,稱台灣比新加坡「安全」。法官不同意這個說法,指新加坡已逐漸開放,而任何其他地區的情況「隨時都可能改變」。
除此之外,法官指女子在疫情期間旅行反而會讓孩子面對不必要的風險,最終駁回了她的申請。女方不滿裁決提出上訴。
根據法官今早公布的判詞,來自中國大陸的男子和來自台灣的女子今年都32歲,兩人2016年7月在新加坡結婚後,由於男子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因此兩人都留在新加坡一起生活。
他們在2017年生下了今年3歲的兒子不久後,感情就出現問題。女方在2018年隱瞞男方,私自帶兒子回到台灣。
兩人接著通過新加坡法院調解達成協議後,女方2018年底帶著兒子回到新加坡。
女方在2019年3月再次企圖帶兒子回台灣,但男方發現她買了機票後,立刻入稟法院下達禁制令,禁止女方出國。
當時審理申請的法官認為,女方在隱瞞男方的情況下買機票,有企圖私自帶兒子出境的嫌疑,因此批准男方的申請,下令女方日後若要帶兒子出國,必須得到男方同意。
兩人終於在今年3月正式離婚,女方4月30日阻斷措施期間入稟法院,申請解除禁制令,說要帶兒子返回台灣,指台灣比較「安全」。
法官不認同女方的說法,指台灣雖確診人數比較低,但新加坡也是一個安全的國家,社區感染人數以及死亡率極低。
另外,法官認為疫情變化莫測,任何國家的情況隨時都可能快速改變,堅持在疫情期間旅行反而會讓孩子冒不必要的風險。
記者:郭培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