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女廠工稱與建築商交往半年後,沒立借據就借了3萬7000元(逾11萬令吉)血汗錢給他,孰料對方開出空頭支票「還債」,她上門追討驚揭他有妻有兒,他還揚言:」再來騷擾我,就一分錢也不還!」
31歲的陳小姐受訪時說,她2011年從中國到本地工作,在一家電子廠擔任技工,2014年經朋友介紹認識這名46歲的王姓建築商,兩人開始交往,並在他父母家同居。
「我們交往半年後,他就稱他的建築公司周轉不靈,跟我借3萬元。他平日都會稱我為『老婆』,我誤以為我們都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出於信任就將借了給他。」

陳小姐申訴借了錢給建築商前男友,對方卻遲遲不願還錢。
陳小姐指對方原本答應會在兩個月內還錢,但她認定對方為未來丈夫,也沒向他追討,而對方又在2016年3月以要前往美國為由,用一張未到期的支票再向她借7000元。
「我當時也答應借他,但支票到期後卻無法兌現,我就心生疑竇,前往他家討債,這才發現他已經與另一名女子結婚,並育有一名初生嬰孩。」
她指建築商在償還3000元後,態度開始變得非常強硬且停止還錢,甚至在信息里反嗆:「我要還你錢,不要講東講西,你要凶,我比你更凶!」

王先生解釋分手後仍然有在還錢,反指前女友不斷騷擾。
分期付款還錢
建築商稱,是跟女廠工分手後才跟妻子結婚並開始分期付款還錢,但女方要他每月償還2000元,他無法這麼做才會拒絕。
這名王先生受訪時證實曾向陳小姐借錢,但已分多次還了逾萬元,如今應僅欠1萬8000元。
他稱從來沒有打算拖欠,只是礙於經濟能力,無法一次過還清,此前也已明確表示會以每個月500元的方式償清貸款,卻被陳小姐拒絕。
他也稱,2015年就跟陳小姐分手,並跟她斷絕關係,之後才跟現任妻子結婚,陳小姐卻在分手後開始向他追債。不過,陳小姐卻稱是2016年上門發現他已婚才分手,堅持他是一腳踏兩船。
找律師發函
女廠工先後找過兩家討債公司,並找律師發出律師信,但都無功而返,讓她情緒崩潰,幾乎患上抑鬱症,最後在家人勸告下返回中國逾兩年。
陳小姐稱,她也是在無奈之下才找律師發函,但對方並不理會,找了討債公司也無功而返,令她十分低落,家人擔心她想不開,兩年前勸她返回中國,直到近日才返新。
但王先生稱,分手後沒有停止還錢,包括通過討債公司還了數千元,得知對方要回國時也主動每個月繼續匯款還錢,卻被拒絕而作罷。
多番上門騷擾
建築商申訴遭騷擾,才會撂狠話,要女廠工寫道歉信並撤回律師信,他就繼續還錢。
王先生指,陳小姐在分手後開始多番上門騷擾,他是擔心妻兒受影響,才會撂狠話稱對方若繼續騷擾,他就不再還錢。
但陳小姐指出,如今是對方欠自己的錢,因此她討債的行為並沒有錯,對方並沒有理由要求她道歉及撤回律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