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稅收情況簡介

2019年09月20日   •   1萬次閱讀

新加坡作為離岸金融中心中的後起之秀,在吸取其他老牌離岸金融中心優勢的基礎上,制定出符合自身條件的離岸公司管理規則及稅務規則,並憑藉自身清廉的政治環境和良好的商譽,令新加坡離岸公司的國際影響力越來越大,同時也吸引了大批跨國公司選擇落戶新加坡。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介紹,新加坡公司涉及的稅種及其相應稅率,供有意註冊新加坡公司的客商參考。

與其他離岸公司註冊地一樣,新加坡政府也對所轄公司的離岸所得免徵稅,同時為扶持新創企業,還給予新創公司一定額度的免稅待遇,以支持其發展。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所得是在新加坡本地收到,則新加坡政府仍會對這部分所得進行徵稅。新加坡現行的稅種主要為財產稅、關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公司所得稅、車船稅等。對於新加坡沒有物業且離岸經營的新加坡公司,主要涉及的稅項僅有公司所得稅一項。

對於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新加坡政府給予全免稅政策,但這一政策其實有一定限制條件,必須是在新加坡成立的全新公司,財稅年度內註冊地址在新加坡且股東人數不超過20個,財稅年度內股東均為獨立個體或公司(且這些個體均符合免稅條件,至少有1個獨立股東持股至少10%),從第一個審計年度開始,連續3年內,年收入的前10萬新幣免徵稅。10萬新幣以後的收入,則按較低稅率徵稅。具體為10萬-30萬新幣,按正常稅率的一半徵稅;超過30萬新幣的部分,按正常稅率徵稅。

已經成立3年以上的新加坡公司,政府徵收的稅率為年收入的前10萬新幣,按1/4稅率徵稅;10萬-30萬新幣部分,按正常稅率的一半徵稅;超過30萬新幣的部分,按正常稅率徵稅。對於新加坡公司的貸款、股權轉讓等金融行為,新加坡政府也會徵收印花稅,通常以公司貸款金額和公司轉讓資本為基數進行徵稅。

新加坡政府為鼓勵外商來新投資,對不同行業都提供了對應的稅收減免政策:金融投資類公司免稅10%;基金管理免稅10%或全免;總部公司免稅10%;國際日用品交易商免稅10%;離岸租賃業者免稅10%;油類業者免稅10%;證券公司免稅10%或全免;託管公司免稅10%;藝術和古董類貿易商免稅10%;亞洲貨幣免稅10%或全免;保險業者免稅10%或全免;期貨公司免稅10%;融資基金公司免稅5% 或10%;電腦網絡公司免稅10%;期貨衍生物公司免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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