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被告林桃萍、林素麗和林素華。(圖:新明日報)
(新加坡訊)六旬三姐妹為幫助智障弟弟養活一家,二姐每天會為弟媳攤位準備小吃,但後因手腕疼痛無法繼續,大姐和三姐讓他們的兩女傭代勞,結果惹禍上身,三姐妹齊被控後,各被判罰款7000新元至1萬新元。
《新明日報》報道,這三姐妹是林桃萍(65歲)、林素麗(64歲)和林素華(61歲)。她們昨日早上各承認一項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的罪狀。大姐被判罰款7000新元,另外兩名妹妹則各被判罰款1萬元。
案情揭露,3名被告還有個弟弟,天生智障,健康也不佳。弟弟靠他的妻子(53歲)在黃埔小販中心經營名為Shirley『s Delights的攤位養家。
1990年代,因弟弟的情況,再加上弟媳的健康也不好,因此二姐林素麗一直都在協助弟媳經營攤位,還會做點咖喱角和黃梨塔到攤位去賣。大姐林桃萍偶爾也會幫忙備食。
2017年,林素麗健康每況愈下,沒有穩定收入,手腕疼痛也影響她做糕點。三妹林素華見狀,認為林素麗也沒有能力聘請女傭,於是在2017年4月3日到2019年12月2日之間請了女傭,並讓女傭去林素麗家幫忙。
由於女傭是林素華聘請的,根據條規是不能到林素麗家中工作,更不能為弟媳的攤位備食。
除了林素華,大姐林桃萍也讓自己的女傭到林素麗家幫忙準備食物,並送到攤位。
案情中也提到,3名被告的侄女,也同樣讓自己的女傭到林素麗家幫忙準備食物以及送往攤位。(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