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許宏言用自己的Singpass戶頭助犯罪團伙更改住址,以及提取贓款等,被判入獄15個月。(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27歲男子因向犯罪團伙提供新加坡數碼個人身份(Singpass)戶頭協助更改住址,並按主謀指示提取1萬3000元犯罪所得,被判入獄15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犯罪團伙濫用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地址變更數碼服務,先篡改住址再盜用Singpass戶頭,用來申請銀行戶頭和銀行卡,並進行未經授權交易等不法活動。
被告許宏言(27歲)面對4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及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從2020年10月起,新加坡居民和永久居民只能通過當地移民與關卡局網站申請更換住址,他們可自行以Singpass登錄,或通過持有Singpass戶頭的代理人提交申請。
當局之後會把附有個人密碼的信件郵寄到新地址,申請人再以此完成更改流程。
案情揭露,有犯罪團伙於2024年濫用上述服務,藉此盜用Singpass戶頭。
團伙會先使用被盜用或交出的Singpass戶頭,以「代理人」身份登錄移民局系統,利用受害人的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申請把住址改為團伙成員的住址。
團伙接到附有密碼的信件後,完成地址變更。
團伙之後再申請重置Singpass戶頭密碼,並申請在新電子設備上登錄Singpass。附有密碼的信件便會寄往團伙新更換的住址,團伙繼而獲得Singpass戶頭的控制權。
新加坡警方動員53名警員,耗時約1年才完成調查工作。
調查發現,這起案件的主謀是新加坡男子黃偉昌(31歲)。
案情顯示,被告2024年11月通過友人結識黃偉昌,後者提出只要使用自己的Singpass戶頭授權交易,便可獲得報酬。
被告同意後,通過黃偉昌發來的移民局連結,使用自己的Singpass戶頭進行授權。
2024年11月23日至12月7日,被告的戶頭被用來申請更換8人的住址,並為5人變更住址進行驗證,從中獲取500元報酬。
其中一名受害人的Singpass戶頭因此遭盜用,黃偉昌在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1月7日,利用受害人戶頭59次訪問政府服務、註冊電話線,以及向多家銀行和金融機構申請12項金融產品,包括貸款、銀行戶頭和銀行卡。
其中一張銀行卡,被用來進行約1萬4322元的未經授權消費。
被告後來更是直接把自己的Singpass戶頭交由黃偉昌掌控,以換取100元酬勞。後者則利用被告戶頭,通過住址變更服務故技重施。
被告也根據黃偉昌的指示,到銀行自動提款機提取1萬3000元的犯罪所得,自己則保留1500元作為佣金。
根據新加坡移民局的數據,每個月約有900名居民通過代理人更換住址。
去年1月11日,該局偵測到有不法之徒未經授權嘗試變更住址後,暫時中止服務。服務在1月14日恢復,但通過代理人提交申請的選項被永久停用。
至少有14人因涉及這起案件被控,主謀黃偉昌共面對43項控狀,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