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寫殺人日記部署4周,女傭98刀捅死女僱主控謀殺,昨日下判前女傭突變卦不認罪,稱案發時精神不正常,罪責應該減輕。高庭法官批准,案件將擇日繼續審訊。
這起命案發生在2016年6月7日晚上8時許,地點是直落古樓H巷的一座半獨立式洋房。被告是來自印尼的女傭達雅蒂(27歲),她被控謀殺女僱主蕭金珠(59歲),以及企圖謀殺男僱主黃添順(60歲),她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0(a)條文,即有意圖致死的控狀下被控,一旦罪成須接受強制性死刑。

死者蕭金珠。(檔案照)
案件今年4月過堂時,控方改以第300(c)條文,即有意圖致傷的較輕謀殺罪提控被告,如果罪名成立,可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的刑罰。
辯方對控方的決定沒有異議,被告因此在刑罰較輕的謀殺條文下被定罪。
案件昨天進行求情和下判,不料被告突然改變主意,要以患有精神病作為「減輕罪責」(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的理由。辯方律師穆再米爾向法官申請撤銷今年4月的定罪,獲得法官批准。如此一來,案件須擇日續審。穆再米爾指出,辯方接下來將在審訊中,針對女傭犯案時的精神狀況進行引證,說明她符合減輕罪責的條件。
一般上,被控謀殺的被告若可減輕罪責,所面對的控狀將從謀殺減輕至誤殺罪。在誤殺罪名下,被告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
穆再米爾律師休庭後告訴媒體,女傭不久前告訴他,覺得終身監禁的刑罰太重,所以才希望撤銷早前的定罪。
被告料在下個月6日至9日間上庭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