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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醫療體系被評為全球第一名,是最有能力應對重大醫療危機的亞洲國家。新加坡的醫療體系以高效著稱,那麼新加坡高效的醫療體系是如何設計出來的?中國醫療行業可以從中得到什麼樣的啟發呢?我們一同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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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在醫療保健領域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
在新加坡已有13家醫院和醫療機構獲得國際聯合委員會品質認證(JCI),占獲得認證的亞洲醫療機構的三分之一。

新加坡是全球擁有最安全血液供應服務的國家之一。
新加坡血液醫學中心 (Centre for Transfusion Medicine)因採用高標準的安全用血措施和輸血服務管理而享譽國際。它已被指定為世界衛生組織合作夥伴。歷年醫療費用總額占國民生產總額低於4%,經濟合作組織國家平均為10%。(新加坡統計局)
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自豪地總結道,「在確保人人都享有必要的醫療照顧的同時,我們並沒大量地耗費資源,也沒有讓病人須排長龍等候動手術。」
李光耀指出,政府應當提供良好的保健服務,但同時要求人們負擔一些費用,以確保它不致被濫用而又能控制成本,在這一指導原則下,新加坡政府建立了「3M」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整個醫療保障制度強調以個人責任為基礎,並且對所有國民實行統一的醫療保健。新加坡的醫療保障體制,可以用「三保制度」加以概括,即:保健儲蓄計劃(medisave)、健保雙全計劃(medishield)和保健基金計劃(medifund)。與其他醫療保障制度相比,新加坡模式的最明顯特點就是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資金籌集和運用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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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儲蓄計劃
該計劃是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組成部分,1984年由政府設立,覆蓋所有在職人員,僱主、雇員雙方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6%——8%)供款,建立保健儲蓄基金,用於支付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院及部分門診費用。保健儲蓄計劃的款項,可用以支付公營或私營醫院的收費,目前規定的限額是:住院費每日400新元,手術費則設有固定限額,從150新元至5000新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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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雙全計劃
該計劃也被稱為大病保險計劃,1990年7月設立,目的是幫助公積金存戶支付頑疾或重病所帶來的住院費和醫藥費。每人每年繳納的保費從12新元至249新元不等,看病時可用保健儲蓄支付,最高受保年齡是75歲。健保雙全計劃屬於社會保險性質,採用自願參加原則,按照付錢和共付比例制,對投保者住院及部分門診費用給予償付。目前,已有超過50%的新加坡人加入了這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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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基金計劃
作為保健儲蓄計劃的補充,該計劃是1993年由政府設立的保健信託基金。根據財政收入和國家經濟狀況,政府每年撥1億——2億新元,並隨預算盈餘而逐漸增加到20億新元,目的主要是資助保健儲蓄仍不足以支付醫療費的貧困國民,使這一部分人群也能看得起病。每間公營醫院均設有《醫院保健基金委員會》,成員由政府委任,負責審核申請及撥款。基金自1993年成立以來,向基金申請補助的人99%獲得財政資助。
此外,還有樂齡健保計劃。這是一項老年嚴重殘疾保險計劃,目的是提供終生保障。按照這項計劃,身體殘疾、生活無法自理的老年投保者,每月可以得到300新元的生活費。

新加坡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的原則,形成了多元化和合理的籌資機制,注重政府與市場在醫療保障資源配置中的不同作用。政府補貼、保健儲蓄、健保雙全、保健基金四者相結合,把縱向的自我積累與橫向的社會共濟保障以及政府為貧困人群的最後保障結成一個整體,從而使每個新加坡人都能得到良好的基本醫療服務。從新加坡高效醫療的制度我們可以得出四點啟示:
啟示1.構建多層次、廣範圍的醫療保障體系。所謂多層次意味著醫療保障制度,既有強制性的,也有半強制性的,更有完全自願的。所謂廣範圍意味著絕大多數公民都可以享受到醫療保障體系的覆蓋。
啟示2.建立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的保健籌資機制。自1960年起,新加坡的醫療開支總額占本地生產總值(GDP)的百分比在3%——4%之間,新加坡是在已開發國家中比重最低的國家之一。同時,新加坡政府致力於為人民提供負擔得起的醫療保健,但又不以福利惰民,鼓勵公眾勤勉謀生。由世界衛生組織進行的成員國醫療衛生籌資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新加坡位列191個成員國中的第6名。
啟示3.明確政府自己的角色定位。在全國醫療保健支出中,新加坡政府補助占到了25%,這一比重在已開發國家中是很低的,個人負擔比重高達50%,員工福利占25%.新加坡政府開支總額中,用於醫療開支的款項不超過10%.從新加坡政府所實施的醫療津貼政策來看,政府的行為無疑是「劫富濟貧」的。對住院病人,3——4床位病房政府補助為20%,6床位病房為65%,6床位以上病房補助80%.對綜合門診服務,成人補助50%,兒童和樂齡人士為75%.政府的角色只是作出最終的承擔,向貧困的人群提供免費或大量資助的醫療服務。
啟示4.嚴格控制醫療費用水平。新加坡政府在1991年成立了一個部長委員會,負責檢討政府在控制醫療成本及資助額長遠增長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新加坡政府認為,市場機制不能將醫療費用控制於低位,因此政府在控制醫療服務的供應及價格方面必須扮演積極的角色。新加坡政府對醫療服務的各個環節都作出干預,有一套控制醫療成本的措施,使所有國民均能負擔基本的醫療費用。
手術在大院,康復在社區
新加坡強調國家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應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機構主要承擔基礎性保健服務,也承擔部分公共衛生的職責,如婦幼保健、計劃免疫、兒童保健等。為了切實發揮社區機構的基礎性作用,他們規定:除急診外,病人原則上先進社區醫院或私人診所(一般路程在10分鐘以內);一般輕性病人就地治療,難於治療的才轉入大醫院。為鼓勵人們到社區首診,對於那些經社區首診轉入大醫院者給予10%-20%的優惠,而對於直接到大醫院首診者則額外加價,由此從經濟利益上誘導人們首先進入社區醫院,這樣「用錢來調節」,就形成了一道「攔河壩」,緩解了大醫院的診療壓力。更有意思的是,病人在大醫院治療後,根據病情穩定情況適時轉入社區醫院,他們把此概括為「手術在大院,康復在社區」.為此,政府制定相應的標準,從利益上鼓勵病人在社區醫院康復。通過「雙層雙向轉診」制度,使醫療資源的配置得到全面整合和優化,從而有助於提高醫療衛生資源的整體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