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新加坡一位確實需要大便的中年男子最終被判入獄七個星期,並被取消駕駛四年的資格。
現年57歲的Hoo Tee Tuan駕車以180公里的時速駛向他哥哥的咖啡店,以回應自然界極為緊急的呼籲。
Hoo承認對輕率駕駛和違反警官指令的每一項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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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Hoo)離開了濱海灣金沙賭場,正開車回裕廊。
一名交通警察看到胡超速駕駛,並在汽車的方向燈打開的情況下追趕。
追趕發生在胡離開潘島高速公路向裕廊運河道行駛時,
他被追趕時曾一度達到180公里/小時。
胡轉了幾個彎,沖了兩個紅燈,甚至在中途停下來,在從裕廊東街31號轉彎時,朝著文禮路駛去。
胡的律師說他的委託人患有腸易激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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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把胡先生拉過來時,他當時已經弄髒了褲子。
警察必須在警車的后座上鋪上一塊塑料布。
律師還說,胡沒有拒捕,他在「尋找廁所」。
副檢察官認為,胡先生的腸胃狀況不是使其他道路使用者處於危險之中的正當理由,
並且他已經知道自己的狀況大約一年了。
Hoo獲保釋金為15,000新元。
他將於1月27日開始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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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被發現犯有危險駕駛罪的人將被判處最高一年的監禁或最高5,000新元的罰款,或兩者並罰。
任何未能為警察停下來的人都可能被判入獄三個月或罰款1,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