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點罵人啦!
貪污調查局只聽任於總理,而不能獨立運作...
近日,英國報章《經濟學人》指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得向總理報告就無法獨立運作,文章提到新加坡交通部長易華仁接受調查的案件,並指貪污調查局不能完全獨立是因為需要向總理報告。
這瞬間引發了新加坡不滿!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駐英國最高專員林傳權致函英國報章《經濟學人》,駁斥專欄文章指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得向總理報告就無法獨立運作的內容。
貪污調查局其實不需要總理的批准來調查任何案件,但因為這次涉及一名內閣部長,當局才尋求李顯龍總理同意。總理也在收到貪污調查局局長報告後的一天內,同意當局展開調查。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沒有任何一任總理曾阻止貪污調查局調查任何人。如果總理不同意,根據新加坡憲法,貪污調查局局長還是可以在獲得總統同意後,進行調查。
另外,針對文章指應該讓獨立法官來負責調查兩位部長尚穆根和維文租住黑白洋房的事件,林傳權說,是李總理要求貪污調查局進行調查,而當局在進行調查的過程中,沒有發現任何貪污或不當行為。國會反對黨領袖畢丹星也接受了調查結果。
林傳權表示,李總理和他的接班人副總理黃循財都有決心要仔細調查所有貪污案件。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調查局於1952年由英國殖民政府成立。1959年新加坡成為自治邦,隔年李光耀領導的政府通過了《調查局法令》,授予調查局人員更大的權力,包括監視和搜查文件等。
新加坡調查局1969年起改名為納德公署,是一家獨立機構,直接向內政部報告。並受政治和法律干預,如內政部干預調查工作,公署可以直接向總理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