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裕尼-後港和白沙-榜鵝市鎮理事會起訴反對黨工人黨議員的民事訴訟今天(5日)開審,審訊首日有哪些要點?來看《8頻道新聞》的整理報道。
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的獨立委員會是針對獨立審計公司KPMG在2016年10月公布對市鎮會的審計報告中,指市鎮會管理存在嚴重疏漏,而入稟法庭。白沙-榜鵝市鎮會也在隔年9月提出類似訴訟。由於性質相同,高庭決定聯合審理兩起案件。
兩市鎮會指劉程強等人違反受託和應盡的責任,向八名答辯人追討約3370萬元的款項。除了工人黨前黨魁劉程強、主席林瑞蓮以及秘書長畢丹星,其他辯護人還包括:市鎮會理事蔡志泓和符策涫、市鎮會前管理代理公司FMSS、FMSS負責人侯文芳,以及她已故丈夫盧仲明。
劉程強、林瑞蓮以及畢丹星,連同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現任主席費沙、理事方榮發和非選區議員陳立峰等人,在今早9點45分左右,陸續抵達高等法院。這起民事案也吸引數十名公眾到場旁聽。這起訴訟案由加南拉美斯法官審理。
今天是審訊首日,案件從早上10點15分左右開審,四方律師都發表開庭陳詞。審訊首日有哪些要點?
不延用合約未到期的CPG
代表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的陳明安律師做開庭陳詞時,質疑劉程強和林瑞蓮等人為何委任管理代理公司FMSS,而不延用合約未到期的前管理代理公司CPG繼續管理市鎮會。
陳明安指出,阿裕尼市鎮會同原本的管理代理CPG的合約當時還有約兩年兩個月的時間才到期,但工人黨卻急著同CPG解約。
根據工人黨的一系列電郵,他們沒有意思要延長同CPG的合約。陳明安認為,劉程強等人似乎沒有閱讀CPG的合約細節,也不想承接原本的協議。他說,劉程強也在電郵中說,委任盧仲明是一個「更簡單和乾淨的做法」。
代表劉程強、林瑞蓮和畢丹星等五人的辯護律師切爾瓦則反駁,管理代理公司CPG是行動黨使用的代理,他們不會願意同工人黨合作。他說,劉程強在1991年贏得後港區後,在接管市鎮會時就有過類似的經驗。
直接委任FMSS
訴方表示,管理代理公司FMSS在2011年大選後一個多星期成立,由當時的後港市鎮會管理公司的盧仲明設立。
訴方指,劉程強和林瑞蓮免除招標過程直接委任FMSS的做法不合理。訴方律師也指出,盧仲明和妻子都是工人黨的長期支持者,劉程強和林瑞蓮是為穩固政治實力才委任他們。
辯護律師切爾瓦則指出,市鎮會屬於政治性質,因此擁有自主權和靈活性,可選擇跟擁有相同政治理念的夥伴合作。在這樣的前提下,市鎮會同誰合作不存在利益衝突。
再來,在市鎮會法令下,市鎮會理事以誠實和有誠信的行為處事,因此沒有失職。五人也不必對市鎮會負起受託責任,因為他們只有法定責任。
財務監管和利益衝突
訴方指,委任FMSS本身涉及利益衝突,付款制度根本上也存有缺陷。
訴方也表示,劉程強和林瑞蓮決定由FMSS取代CPG的同時,也決定委任侯文芳和盧仲明在市鎮會管理層擔任秘書以及副秘書兼總經理的要職,這當中存有利益衝突。他也說,FMSS屬於侯文芳和盧仲明此事,也沒有透露給其他市鎮會人員知道。
陳明安律師說:「一個沒有管理過如此大規模市鎮會的公司,一個除了董事和幾名管理人員就沒有其他員工的公司,悄悄地獲得了這個合約。」
「更慘的是,他們被全權授權在必要時聘請新員工,以準備接管市鎮會,並能以全額報銷的方式索賠,這就等於(給你)一張空白支票,任你請人,我們會給錢。」
訴方也說,市鎮會職員和管理代理人是同一批人,在收帳和付款時很顯然不當且有利益衝突。
陳明安律師也指出,根據KPMG估算,市鎮會委任FMSS提供的管理代理服務,比CPG原先的合約貴了51萬元。
答辯人供證順序
代表白沙榜鵝市鎮會訴方的文達星在結束開庭陳詞前提及,他不久前獲知,原本應先供證的第一答辯人林瑞蓮將延遲供證,由第二答辯人劉程強先供證。文達星表示,林瑞蓮在這起案件中是「關鍵人物」,因為她是主要決策者,如委任盧仲明等都是由她決定,所以這令他感到費解。
對此,辯護律師切爾瓦說,他們有權決定答辯人上庭供證的順序。而且,劉程強是他們所有人當中最有經驗的,所以理應讓他先供證,給大家提供背景資料。
案件將在下個星期一續審,料將傳召首名訴方證人。劉程強、林瑞蓮和畢丹星接下來也將在庭上供證,為自己採取的行動抗辯,證明自己沒有失職。這起訴訟案將一直審理到下個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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