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已盡,在新加坡怎麼辦理離婚?
人生一世,有許多緣分,有些緣分是一輩子,有些卻只是短短一程,即使僅僅同行一段、賞過同一處風景,亦是緣分。
向來情深,奈何緣淺。

話題有點沉重,然而好聚好散也是對一段緣分、對彼此的人生最好的尊重。在新加坡離婚有比較繁瑣的法律程序,或許也是出於對婚姻的尊重。
離婚訴訟的兩個階段
離婚是解除合法婚姻的法律程序。
新加坡的民事離婚訴訟分2個階段
第1階段: 專注離婚結果(離婚成功與否)
第2階段: 專注離婚附屬事項如贍養費、婚姻所有資產和子女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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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離婚申請結果
在文件送達至被告後,他/她會有8天的時間決定是否要對離婚提出爭議。
如果被告選擇對離婚提出爭議,他/她必須送交一份應訴通知書和答辯書至法庭存檔。即使雙方或對方對離婚提出爭議,他/她能向家事決議內庭法官提出決議會,或與法庭輔導員進行輔導會議,或以和平的方式與配偶達成和解。如果這些都行不通,案件會交由法官裁定,決定離婚訴訟的成敗。如果成功離婚,法官會做出中期判決。

第二階段 – 離婚附屬事宜
在開庭審理離婚附屬事宜之前,雙方必須送交能力和資產(償債)宣誓證明書,作為法庭證據證明其能力和資產。在所送交的宣誓證明書中,雙方需要披露他/她們所有的資產/負債、 收入和支出。會進行不多過3次的能力和資產(償債)宣誓證明書交換。如果產業凈價值總計超過 $ 150 萬,案件會轉交高等法院審理。

送交和交換文件後,會排期讓法官針對離婚附屬事項進行審理,然後由法官宣判最終判決。
辦理離婚的準則
在新加坡結婚是自由的,但是離婚並沒有那麼自由。
在民事法庭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符合《婦女憲章》第93條和第94條的規定:
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PR)
在新加坡居住至少3年,或者居籍在新加坡才可在新加坡申請離婚
您或您的配偶都不是回教徒,並不是在回教法下結婚
已結婚至少3年,除非原告經歷了異常困苦的婚姻狀態
為了成功申請離婚,必須向法官證明婚姻已破裂且不可挽回。這是離婚的唯一合法理由。
根據《婦女憲章》第95(3)條,必須證明婚姻中有一個或多個因素導致不可挽回的婚姻破裂的局面:
被告犯下通姦罪,且原告無法忍受繼續與被告一起生活下去。您可以在開始離婚訴訟前了解有關如何證明配偶通姦的事項。
被告的行為導致原告無法在合理的情況下繼續和被告一起生活。您可以在開始離婚訴訟前了解有關如何證明無理行為的事項。
被告已遺棄原告至少2年。
在無爭議的離婚前提下,雙方已分居至少3年。您可以在開始離婚訴訟前了解更多有關如何證明分居的事項。
在存在爭議的離婚前提下,雙方已分居至少4年。
離婚訴訟過程
進行離婚訴訟時,必須送交幾份文件至家事司法法庭存檔,也需要支付相關的送交費用。必須送交的文件有:
離婚令狀 – 如果是您送交此份文件,同樣的文件也會送達給被告本人
申索陳述書 – 這份文件應指明您申請離婚的理由 (通姦、無理行為、遺棄、分居)
情節詳細的陳述 – 這份文件應根據申索陳述書所指明的事實,整理出完整的詳細細節。
如果被告選擇不對離婚提出爭議,但希望法庭審理離婚附屬事宜,他/她則還是需要送交應訴通知書至法庭,向法庭表明他/她想要審理的爭議性事項。

法官如果接受審理案件,法官會批予中期判決書,繼續審理有爭議性的離婚附屬事宜。

相逢又告別,歸帆又離岸。
離婚只是婚姻的失敗不是人生的失敗,
加油,以後好好的。
如果婚姻沒有了愛情,
你還會盡力去維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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