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螞蟻的4歲女兒,每天早上8點半到託兒所報到,下午5點半放學。一天待在託兒所9小時,一周就長達45小時。
可是,她待在學校的時間並不是班裡最長的。她有女傭「提早」接她放學,而且在18個月大的時候才開始託兒所生涯,算是屬於比較幸福的一群。
她有些小小朋友,打從2個月大就開始上托嬰所,接著升上託兒所、幼稚園,可說是從小就打卡「上班」。
有的甚至在託兒所早上7點開門就準時報到,傍晚7點關門時父母才接他。一天上學12小時,一周60小時。
蟻粉也許會責怪父母為何如此狠心,捨得把孩子丟在學校這麼長時間。
但雙薪父母假設從事朝九晚五的工作,若沒聘請女傭,也沒有其他親人幫忙照顧孩子,也只能在上班前把他們寄放在託兒所,下班後再接回家。
加上通勤時間,孩子上學的總時長比父母的工作時間長並不奇怪。
根據人力部網站的數據,新加坡人每周的平均工時為2022年的44.3小時。新加坡父母的工作時間越長,也意味著孩子們在託兒所待得更久。
也因此,與其他已開發國家的同齡人相比,新加坡小朋友平均每周待在託兒所41個小時,更有38%的每周待50個小時(平均每天10小時)以上,而美國孩子平均只是25至33個小時。
幼兒培育署數據也顯示,2023年新加坡約有15萬2000名3至6歲的孩子上託兒所。為了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越來越多的父母為孩子報名全日託兒服務,而不是半天制。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的人類發展與潛能研究院(Institute for Human Development and Potential)因此展開研究,看幼兒待在託兒所如此長時間會如何影響他們的發展。
在這項研究中,調查人員追蹤了2330名3至6歲兒童的學習成績。兒童在家裡進行了Woodcock-Johnson成就測驗,這是一種國際標準化的認知成就測試,用於評估他們的語言能力和數學能力。

冠智學習與藝術園地碧山園區在上幼兒瑜伽課。(聯合早報)待在託兒所越久,學習成績越差
調查顯示:
每周在託兒所逗留35至40小時以下的幼兒:在託兒所的時間越長,數學和讀寫能力就越高,但也有更多的行為問題(如攻擊性、多動);
每周在託兒所逗留40小時以上:在託兒所的時間越長,學習成績就越差,但行為問題卻越少。
相比於那些每周在託兒所逗留41到50小時的兒童,即便調查人員考慮了他們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和其他因素後,每周在託兒所逗留超過50小時的兒童,在語言測試中得分低約7個百分點,在數學測試中得分低約10個百分點。
研究員認為,這很有可能是因為飢餓、無聊和來自集體環境的壓力開始限制孩子的學習能力。
新加坡託兒所一般將下午3點至3點半設定為點心時間,之後就不會再提供食物,正式的上課時間則在傍晚五點或五點半過後結束,過後就是孩子自由玩耍的時間,一般是畫畫、玩玩具、遊樂場時間,甚至是螢幕時間。
領導研究的國大楊潞齡醫學院小兒科系及人類潛能轉化研究項目楊李唯君教授告訴《海峽時報》說,
即使是成年人,如果工作超過八小時,也會開始感到高度壓力、疲勞,並出現一些反應,這些都會使學習變得更加困難。
30多歲的傳媒顧問Deborah Dayani Nanayakara注意到,她的孩子們在幼兒園待得越晚,情緒就越容易崩潰,而且晚餐即使很餓也吃不下。她建議父母和託兒所,為晚放學的孩子準備晚餐前的小點心,並在下午安排更多有趣的活動。
她的看法與國大研究的建議相同:託兒所可以考慮在下午5點左右為遲下課的孩子提供額外的零食,下午的課程可安排互動活動或帶孩子到戶外去,以緩解壓力和無聊感。

職總優兒學府幼樂園。(海峽時報)待在託兒所越久,行為更良好
研究還發現,每周在託兒所逗留越長時間,實際上對孩子的行為更有益。
相比於每周在託兒所時間高於40小時的兒童來說,待在託兒所時間更少的兒童,他們出現行為問題的可能性更高,例如有攻擊性和多動性的行為。
這與其他國家的研究結果一致,不過這可歸因於學前教育的質量,包括照護者與孩子的比例、物理空間或情感環境,例如照護者給予孩子多少支持,如何回應孩子等因素。
每周在託兒所待超過40小時的孩子,行為問題較少,不過這方面的下降幅度比學術成績的下降幅度來得低。
楊李唯君教授說,與研究員交談過的託兒機構認為,在託兒所時間較長的孩子可能與老師建立了更密切的關係,這有助於減少他們的社交情緒問題。
然而,研究人員提醒說,這項研究只採訪了孩子們的父母,沒有和託兒所老師核實,所以研究結果可能有所偏頗。
該研究所的政策簡報因此建議,早期兒童教育課程應加強對兒童社會情感發展的支持,特別是對於那些在託兒所待更長時間的孩子。
這可以包括在課程中預設更多時間來培養學齡前兒童的社會情感技能,並為老師提供更多培訓,幫助他們應對孩子的社會情感問題。

人民行動黨社區基金會(PCF)Sparkletots幼兒園。(聯合早報)靈活的工作安排有助於減少孩子託管時間?
研究也建議,靈活的工作時間安排和每周工作少過五天,可以減少孩子在託兒所的託管時間,改善他們的認知和行為結果。
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去年12月生效,規定所有企業須制定流程,評估雇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
指導原則不具法律約束力,也沒要求僱主一定要為員工提供靈活工作安排選項,但鼓勵他們這麼做。雇員通過書面方式提出要求後,僱主須在兩個月內,以書面方式答覆。僱主有權決定是否批准請求,若拒絕申請,應說明理由。
楊李唯君教授說:「父母與孩子共度高質量時光,互動、交談、陪孩子讀書並與他們玩耍,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
託兒所已成為新加坡孩子們的「第二個家」,但就像上班族不能成天呆在辦公室一樣,孩子們也需要「下班後」的時間來充電和放鬆。
或許,父母可以考慮申請靈活工作安排,多陪伴孩子,在下課後或周末就別再安排他們上興趣班或補習班?畢竟,童年不是為了「打卡上班」,而是為了歡笑、探索和培養一顆永遠好奇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