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女傭,新加坡人會變成什麼樣?

2018年05月23日   •   1萬次閱讀

僱主和女傭的關係是個很微妙而敏感的話題。新加坡的女傭,主要來自印尼、菲律賓、緬甸、斯里蘭卡等國家,僱主和女傭的關係,也經常影響了這些國家的女傭輸出政策。除了印尼,緬甸、菲律賓都曾經禁止女傭到新加坡工作。

出路在哪裡?

放寬相關條例

保證金:新加坡人力部規定,僱傭女傭,僱主需要繳納5000塊保證金,這個規定一直很有爭議。有公益組織稱,保證金只會讓僱主覺得,他們要對女傭的一切負責,等於就是女傭的主人,所以女傭的工作、身體、去處甚至和誰來往,他們都有權干涉。也正因此,女傭似乎成了僱主的私人財產,一系列問題隨之出現。

被新加坡僱主餓得只剩29公斤的菲傭

兼職:根據新加坡法律,女傭只能在工作準證上登記的住所工作,不可以進行任何兼職。但不少僱主認為,這樣規定會造成女傭人力的浪費。所以,儘管政府明令禁止,還是有不少人冒著被罰的風險,讓女傭兼職做其它的工作。

有位50多歲的女士就雇了她姐姐家裡的印尼女傭,每周有償幫她打掃衛生。她說,「我和姐姐都只和先生兩個人住,家裡孩子也長大成家了,姐姐的女傭很輕鬆,我們也都認識,為什麼不可以讓她到我家裡來幫忙呢?」

保姆:新加坡有些公司提供嬰兒保姆服務,保姆大都是有經驗的新加坡或馬來西亞婦女。相比女傭,她們和僱主的文化差異更小,也沒有語言障礙,而且絕大多數保姆本身在家裡就帶孩子,所以經驗豐富。比起很多20齣頭的女傭,她們明顯更能勝任。

可是,按照新加坡人力部的規定,馬來西亞來的保姆,只能在僱主孩子15周以下使用,相當於「月嫂」。而事實上,很多媽媽因為身體或其它原因,即使孩子六個月到一歲的時候,也很需要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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