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修正這個「鞭刑最多24下」的法律了,應該讓公眾投票看他應該被鞭打幾次。如果是我希望他被鞭打1000次。」

「這個當媽的到底在做什麼?她竟然幫那個禽獸勸女兒撒謊,然後讓他逃脫!這個女的也應該有罪啊!知情不報,隱瞞事實。」



一個渣父一個冷母,徹底激怒網友。
生父對5個孩子做出禽獸行為,而生母竟然可以長達14年時間都無所作為。
甚至在2015年,原本有機會讓剩餘女兒擺脫性侵強姦命運的時候,幫Q勸服報案的長女。
以至於2018年的多次強姦虐待發生。
而多人認為,這起家庭亂倫性侵案件判決難以服眾。
最讓人心塞的就是24下鞭刑上限,用一句話形容這種感覺:一口氣吐不出來咽不下去。
那麼,新加坡鞭刑最高24下是怎麼回事?
新加坡鞭刑為什麼最多24下
超40種罪行適用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那是相當講究。
第一,不是所有人都能打。
第二,不是所有鞭子都能隨拿隨用。 第三,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執行鞭刑。 第四,不是隨便一個場合都能實施鞭刑。 第五,不是每一鞭隨便甩。

示意 咱們接下來就一一來了解新加坡的鞭刑到底怎麼個不隨便。包括為什麼鞭刑上限僅24下,接下來也會解釋。
1)不是所有人都能打。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325至332項說明有關鞭刑的條例。 可以鞭刑對象: 成年男性罪犯,年齡介於18至50歲 醫生證實身體狀況合適 18歲以下男性也可鞭刑,但有適用條件: 若犯人未滿18歲,一次最多只能被判10下鞭刑,而且藤鞭的規格會比一般的輕。只有最高法院有權力對未達16歲的男性判處鞭刑,初等法院無權將他們判處鞭刑。 不能鞭刑對象:女性;50歲以上的男性;死刑犯;變性人(原生理性別男,做變性手術變成女)。

示意 2)不是所有鞭子都能隨拿隨用。
按規定,鞭刑所用藤鞭,要求粗度不超過1.27厘米(0.50英寸)。
一般情況下,常見刑鞭規格為長1.2米,粗1.3厘米,藤條上帶刺兒。
且在行刑前夜,鞭子會先用清水浸泡整晚。
泡完的鞭子更柔韌,更不易斷裂,最終效果要達到藤條甩下去,上頭的木刺更容易扎進肉裡邊去。

3)不是隨便人都能執行鞭刑。 執行鞭打的行刑者,也是極其關鍵一環。
首先,體格要求高大魁梧,壯漢最受青睞。 其次,甩鞭動作要專業標準:用上全力握緊刑鞭,胳膊得掄圓。以腳為支點轉半個圈,下手快准狠重。 一鞭下去皮開花,每打完3鞭換一個行刑者,最終落下的鞭痕據說終生不褪。 所以執行鞭打的人都要培訓訓練,力求專業。

4)不是隨便一個場合都能實施鞭刑。 按照之前公布的鞭刑室記錄,執行鞭刑的場所是在一個寬敞的空房間內。
監獄官會到場監督,坐在房間一側。
另一側置放特製的木頭鞭刑架,高約2米7。犯人將穿上特定衣服上綁,捆得嚴嚴實實,只露出屁股位置。
犯人身邊標配2個獄警,1個醫療人員。 5)不是每一鞭隨便甩。 為什麼新加坡的鞭刑上限24下?這裡就是原因。 每次打完1鞭,醫療人員會查看犯人身體情況,身體條件允許就繼續鞭打。
新加坡當局做過專門實驗,一般鞭打成年男性的屁股,從頂端到末端不重複鞭打只容得下24鞭。 並且如果犯人挨不住鞭刑,醫生斷定身體扛不住,那剩餘的鞭刑不會進行,以坐牢或其他刑罰替代。

上述網友也有提到,受不了建議分期鞭刑。但這個問題早在2015年就曾有過討論。 當時,法院是這麼解釋為什麼鞭刑不分期: 「假設犯人在第一次受鞭刑時因為昏迷或其它原因必須停止受刑,如果法律上允許分期執行鞭刑,犯人康復後還得接受剩下的鞭數。 上訴法院認為鞭刑必須一次過執行才能達到效果,分期執行反而會給犯人添加沒必要的痛楚,因此裁定不分期執行鞭刑。」 接下來,說說在新加坡犯什麼罪會被判鞭刑呢?

如上圖,在新加坡塗鴉也會被鞭刑。這就要說回本地歷史上最有名的塗鴉鞭刑案:
美國公民麥克.菲是第一個在新加坡被鞭刑的美國人。他在新加坡20多輛車上噴漆塗鴉,被判鞭刑6下。
當時,時任美國總統柯林頓,以私人身份親筆寫信給新加坡總統王鼎昌先生,要求赦免對邁克的鞭刑處罰。
最終新加坡退了一步,由6鞭改為4鞭。
而在新加坡破壞公物,一經定罪可判2000新以下罰款,少於3年監禁,3-8下鞭刑。

至於其他罪行,對應的鞭打次數按規定如下: 比如濫用藥物罪,未經授權販運藥物、管製藥物如毒品等等,最高可判坐牢30年/終生監禁,或鞭刑15下;
搶劫罪,一般判處2-10年有期徒刑,鞭刑6下。如果搶劫時間為晚上7點後到隔天早上7點前,則判處3-14年監禁,12下鞭刑。
非法持械或槍枝彈藥罪,一經定罪可判5-10年監禁,6下鞭刑。
騷擾借款人,一經定罪可能被判6鞭以內鞭刑,如果對借款人騷擾並且造成財產損失,則判5-8下鞭刑。 如果對借款人造成人身傷害,則可判6-12下鞭刑;屢犯者9-18下鞭刑。

這裡舉個例子。
新加坡時不時就能聽說大耳窿騷擾案,追債公司想要找借款人討債,用的什麼方法非常關鍵。
比如之前發生的直落布蘭雅彎發生大耳窿騷擾案。 因為追債人在借款人的家門留下字條,要求還錢,結果有人報警,追債人就被抓了。 罪名就是騷擾借款人。

而這個追債人最後被捕,罪名成立面臨5000到50000萬新罰款,最高5年監禁以及6下鞭刑...... 所以新加坡的追債人求生欲都很強。 追個債,力求和和氣氣。 比如連續叫8到10名送餐員到借款人家送餐,點的還是現金到付。

或者節日角色扮演,春節的時候扮財神爺上門,討錢順帶送2福橘。

足以見新加坡鞭刑之威......
椰友們,你們還怎麼看待新加坡鞭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