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扮「帥氣窮學生」引誘多名離鄉少女發裸露影像,再用來威脅見面後強姦的男子,被判31年監禁及24鞭;高庭法官斥:「被告是邪惡的性掠奪者。」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被告林榮新面對64項罪名,包括強姦、性侵、勒索、刑事恐嚇、侮辱女性尊嚴、觸犯影片法令等等。
他在2018至2019年之間犯案,利用「微信」或「探探」等應用程式找尋受害者,專挑14至19歲的女生下手。
為了引誘女生性聊、發裸露的影像給他,被告從網上找了一名陌生帥氣男子的照片當大頭照,自稱「林志軒」,是名來自中國的19歲理工學院學生。
報導說,至少有15名女生上當,發送了裸露影像給被告,被告用影像威脅女生,要求她們拍下更猥褻的視頻,或向她們討錢「救濟」,甚至要她們陪「有錢債主」上床「抵債」;所謂「有錢債主」就是被告,債務都是憑空捏造的。
被告用「有錢債主」身分強姦了其中3名女生,用花言巧語騙了另2人上床。5名女生中,3人還以為「有錢債主」是「幫助」他們脫離魔爪,甚至因此還被騙和被告「交往」。
後來,被告還要其中與他「交往」的女生幫他偷拍室友更衣沖涼,最終因女生不小心將照片發錯人,事跡才敗露。

(示意圖)
控方日前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2年至28年之間,以及24下鞭刑。
高庭法官認為,被告僅僅為了滿足自己變態的慾望,竟用盡手段欺騙弱勢的少女,除了用情感敲詐, 還濫用科技手段,是個陰險狡猾、詭計多端的罪犯。
法官說:「毋庸置疑,被告是一名邪惡的性掠奪者。他不止傷害了20名女生,還傷害了她們的家人。我們必須嚴厲譴責被告的罪行,以免他出獄後再次犯案,也阻嚇其他有相同想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