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兒子自殺身亡 家長起訴心理醫生和心理衛生學院

高庭。(圖:CNA)
本地一對夫妻在31歲的兒子自殺身亡之後,起訴他的心理醫生和心理衛生學院,指他們疏忽,向他們索償330萬元。雙方以33萬元和解之後,訴方的前律師要求和解金在庭上交付,以免夫妻倆沒還律師費就「跑掉」。
死者Salvin Foster Steven是在2017年自殺,他的父母隨後入稟法院向Nelson Lee Boon Chuan醫生以及心理衛生學院索償。他的68歲父親Steven Joseph Arokiasamy退休前在國防部工作,67歲母親Tan Kin Tee則是一名兼職教師。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這對夫妻原本分別委任Vijay Rai和Anil Balchandani兩名律師處理此案,卻在開審前於7月終止兩名律師的服務。他們在一周後跟答辯方達成和解,終止訴訟。
原本代表死者父親的Vijay Rai隨後發出傳票,要求和解金在庭上交付,以及將律師樓共同列為訴方或索賠方,以確保他可以獲得已經累計37萬2000元的律師費。
這不包括估計約1萬3000元的支出、客戶已經償還的5萬6000元,以及終止針對第二名心理醫生所必須支付給答辯方的另外4萬元庭費。
原本代表死者母親的Anil Balchandani則要追討她尚未償還的大約14萬1000元律師費。
高庭法官昨天(25日)發表判決,駁回Vijay Rai的要求,下令他的律師樓支付庭費給訴辯雙方。
法官指Vijay Rai「急於要求把33萬元交付給法庭,是因為他認為起訴人,尤其是死者父親,可能會在拿到和解金後『跑掉』」。
法官提到,兩名起訴人稱兒子被開了錯誤的藥物,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並且被誤診為患有抑鬱症,而非精神分裂症。
這對夫妻也稱,兒子的死讓他們患上抑鬱症,無法好好工作,因此遭到辭退。
法官說,達成和解是「正確且公平」的,這也讓避免這對夫妻承受更多憤怒和悲傷,如今卻讓他們與自己的律師對立,還要為了費用擔憂。
法官建議,兩名律師如果能在律師費用上與起訴人達成協議,讓起訴人可以留住一筆足以撫慰哀傷的金額,這將可以讓每個人都將此事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