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41歲男子酒後回家,將屋內的電視和神台砸壞,指責母親不是好媽媽,對她揮拳、踢大腿,被法官判處坐牢34周。
被告林秦漢(譯音)面對6項包括欺騙、蓄意傷害以及偷竊等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4月3日,晚上10時喝酒後回家。被告認為68歲的母親沒有照顧好自己,要求母親的男友將母親從房間叫出來,打算當面質問。
被告當時怒氣沖沖,將屋裡的電視和神台砸壞。母親走出房門後,問被告為何砸爛她的東西,被告為此與母親吵架,指對方不是個好媽媽,還一拳打中母親左臉,並踢了母親左大腿一下。
母親的男友見狀後,立即將兩人分開,母親事後躲進房內報警。
除了暴打母親,被告今年5月為籌賭本,在電商平台Carousell謊稱有優惠酒店房配套售賣,騙了兩名受害者共1050新元(約346令吉50仙)。
被告也在今年4月13日,偷走一名男子價值7608新元(約2萬5106令吉40仙)的斜肩包和現金等財物,並在同月25日拿走他人價值800新元(約令吉)的電動腳踏車。
被告求情時稱,自知有酗酒和爛賭的問題,目前已接受治療,戒掉壞習慣。母親事後也原諒被告,每個月都到監獄探望他,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陳詞時表示,被告有前科,曾用相同方式干案,在網上行騙,但沒吸取教訓,再度犯罪。
控方指出,被告也曾踢前妻手臂,在2018年遭罰款2000新元(約6600令吉),顯示他沒收斂壞脾氣,需給予嚴懲,求法官判他坐牢34至3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