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阿伯涉刑事恐嚇
反鎖屋內5個小時
警方強行破門將他逮捕
事件發生在2月10日
Bendemeer road
38C座組屋的13樓單位

男子恐給他人和自己帶來威脅
警方在底層布置了安全氣墊
樓上的窗戶也撒了網

涉事的76歲阿伯拒絕開門
多輛警車和消防車到場

對峙到晚上11時30分將他逮捕
事件中無人受傷

禍從口出!即使是一句威脅性的話,在法律上也可能有罪。一些威脅的話,如恫言殺害對方、拋對方下樓等,都觸犯了恐嚇罪。
根據新加坡法令,違法者可被監禁長達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嚴重的恐嚇罪行, 可被監禁長達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