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被判入獄4個星期和罰款。(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一名家庭主婦因不滿鄰居跳繩時製造噪音打擾其兒子,用拖把毆打鄰居並向她扔雞蛋,最終被判入獄4個星期以及罰款4600元。
《8視界新聞網》報道,現年50歲的主婦陳淑琳(譯音,Jessinta Tan Suat Lin)昨天出庭聞判。
根據控狀,被告是於去年2月16日晚上,不滿26歲的鄰居在公共區域跳繩產生噪音,認為影響了她兒子的休息。
於是,她下樓和鄰居對峙,對方拒絕停止跳繩後,她先向鄰居投擲雞蛋,隨後用拖把毆打對方,期間她用力過猛,拖把的鋁杆斷成了3段。
被告還向鄰居扔了一袋垃圾和一個金屬香爐。鄰居隨後報警,並被送往醫院,她的額頭出血,手臂上有瘀傷和腫脹的咬痕,需要縫針。
被告被警方逮捕後獲准以2000元(約6594令吉)保釋在外。去年4月28日保釋期間,被告和丈夫發生爭執,威脅要棄保逃跑,讓丈夫損失保釋金。
她還在兒子面前揚言會趁丈夫睡覺時殺死他,並威脅將指控丈夫性侵。他的丈夫立即報警。
被告此前承認了一項魯莽行為、故意造成傷害和用威脅性言語引起驚恐的指控。法官在量刑時還考慮了另外兩項指控。
法官此前下令被告到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評估,以確定她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治療令 (MTO)。這項指令是讓患有某些可治療精神疾病的罪犯接受精神治療,屬於社區性刑罰,服刑結束後不會留下犯罪記錄。
被告的代表律師西維爾(Shiever R)提議對被告判處輕度刑罰,因為被告進行精神評估後,發現她患有混合性焦慮抑鬱障礙。副檢察官周揚(譯音,Zhou Yang)則要求判處4至5個星期監禁和罰款,具體數額由法庭決定。
在量刑時,地區法官吳克麗絲達(譯音,Crystal Goh)指出,被告被評估為不適合判處輕度刑罰,因為她的病情沒有達到導致犯罪行為的程度。
法官認為,被告主動與鄰居發生衝突,並多次打女子的頭部,而頭部是身體最脆弱的部位。被告接受調查時,再次對丈夫說出威脅性話語,構成再次犯罪。
法官表示,新加坡監獄署將收到一份關於被告的精神病報告副本,以便繼續監測她的狀況。
根據法律,魯莽行為危及生命或安全可判處最長6個月監禁、最高25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對於故意造成傷害,可能被判處最高3年監禁、最高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使用可能引起驚恐的威脅性言語,可被罰款最高5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