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販中心。(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有關「攤主須親自到場經營」的條例早前再次成為新加坡城中熱議話題,有攤販透露他們為了遵守條例,連假都不敢放,甚至生病時也抱病開工。
《8視界新聞網》報道,雖然也有攤販認知到政府這麼做是為保護小販,但也有人呼籲政府在處理這些問題時能更有靈活性。
據報導,一名70歲老婦因病無法行走,將其經營的福建麵攤交由朋友陳先生經營。陳先生表示,若老婦病情好轉,可能會回來繼續開檔,但具體時間尚未確定。
然而他也意識到這種「幫忙」可能違反了環境局的條例。根據攤位租約,攤主不允許轉租攤位獲利,進而抬高租金和食品價格,同時也要確保其他同行能公平競爭。
這項規定今年2月遭到一名攤販在社媒上公開批評,因為他的妻子雖然已經懷孕40周,卻被要求一定要親自到攤位做生意。
新加坡人力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3月在臉書發文表示,環境局去年發現並警告了230多個未由攤主親自經營的攤位,其中30個攤位因未聽從警告而收到終止租約通知。
在這些警告和通知之後,100多個攤位終止了租約,而其餘攤位則因提供了合理的缺席理由得以繼續經營。
雖然許多受訪者認為這項規定有助遏制轉租情況,但一些年長的攤販表示,他們也因此而不得不選擇停業,有的則是雇用助手來減輕壓力,但也會碰上生病、疲勞或需要離開攤位的情況,因此他們必須向定期檢查的官員解釋缺席原因。
有者表示,為了避免倒閉,即使生病或健康欠佳仍會開檔。
專家:這項規定需要更大靈活性
受訪專家建議,這項規定需要更大的靈活性,例如允許其他人「代勞」,或者給予小販放假。
為老婦「代班」的陳先生認為,這項規定將導致有些攤販無法繼續經營。「國家環境局需要了解,攤販都是年長者,即使有心經營,他們也沒有力氣站在攤位八小時。」
陳先生補充說,老婦無法放棄攤位,因為這是她唯一的收入來源,因此她雇用陳先生直到手術結束和病情好轉。
另一名59歲的攤販表示,她去年生病的時候,病假不到一個月,無法豁免租金,也因為沒開攤而引來環境局官員的詢問。
「環境局說,如果無法繼續經營,就把攤位還給他們。但如果我們還了攤位,誰會給我們工作呢?我們沒有學歷,誰會雇用我們呢?」
一些攤販讚揚環境局新政策,允許長期探訪准證持有者在攤位幫忙,減輕工作量。此前,僅限本地公民和永久居民可擔任攤位助手。他也建議當局採取更多措施吸引年輕人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