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新加坡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起訴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毀謗,因李顯揚未回應起訴通知書,高庭發出缺席裁決,判兩位部長勝訴,批准兩位部長所申請的禁制令,諭令李顯揚不准發表不實指控。
隨著裁決出爐,法庭將擇日審理李顯揚所須作出的賠償金額。
《8視界新聞網》報導,根據高庭昨天(27日)發表的裁決書,尚穆根和維文日前入稟高庭起訴李顯揚誹謗,指李顯揚就他們租住萊道路(Ridout Road)黑白洋房,發表不實且具誹謗性的面子書貼文。
兩人也在宣誓書中要求在新加坡審理這起誹謗案。
李顯揚得知被兩位部長起訴後,並未正式回應有關起訴通知書,而是在今年10月5日在面子書上貼文表示,有關貼文是他在英國發表的,因此兩位部長應該在倫敦法院起訴他。
李顯揚最終沒有向高庭作出任何回應說他打算應訴或者答辯,高庭法官於是按照訴訟程序發出缺席裁決,批准兩位部長的訴求。
李顯揚也須支付兩位部長的訴訟費,不過,法官將擇日審理具體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