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Jeremy Long)
一名新加坡男子在馬來西亞涉嫌非法集資2800萬令吉(約839萬新元),被當地高庭諭令全數歸還122名投資者。
《東方日報》報道,根據訴狀,新加坡籍的答辯人陳致信(譯音)自稱是一名從事投資與金融的銀行家。他以高報酬率為誘餌,說服投資者投資國內外各類金融產品。
陳致信還承諾會謹慎管理投資計劃,如果投資失敗也會給予賠償。但由於投資者從未獲得任何回報,因此在兩年前提出訴訟。
高庭法官在裁決時認為,陳致信並沒有獲得馬國證券監督委員會(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的批准,因此他的投資活動屬於非法項目。
須償還每年5%利息
高庭諭令,陳致信必須歸還2800萬令吉予投資者,還需從起訴日起,償還投資者每年5%的利息,直至全數繳清。
陳致信的代表律師透露,其當事人將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