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許,涉牛車水振瑞路組屋謀殺案的 59 歲被告傅俊傑(譯音),在多名警員押解下返回案發現場,協助警方重組案情。
整個過程持續約一小時,被告帶傷配合警方還原了案發時跨樓層追逐、爭執的關鍵細節,而另一名同案被告陳文輝(譯音)因正在樟宜綜合醫院就醫,未參與此次現場重組。

這起致命命案發生於 11 月 8 日(星期六)凌晨約 2 時,地點位於振瑞路第 51 座租賃組屋。警方於當日凌晨 3 時 10 分接到求助電話,抵達現場後發現 56 歲印族男子賈甘納(Jaganthan S/O Arunasalam,譯音)倒臥在 17 樓住家單位外,身上多處受傷且已失去意識,送醫後最終宣告不治。
初步調查顯示,案發時共有四名男子發生激烈爭吵,進而升級為肢體衝突,警方在現場起獲兩把涉案刀子,衝突範圍波及多個樓層,17 樓走廊、樓梯及扶手上均留有清晰血跡,可見當時打鬥的激烈程度。
58 歲的陳文輝與 59 歲的傅俊傑因涉嫌共謀謀殺被起訴,控狀顯示兩人被指於案發當日在該組屋 17 樓走廊謀殺賈甘納。
此次被押回現場的傅俊傑,身穿紅色 Polo 衫和黑色短褲,右腳踩透明人字拖,左腳佩戴黑色足踝護具,疑似在衝突中受傷。他手腳被手銬鎖住,神情凝重,面對在場記者和警員的目光不時流露出不耐煩的情緒。

由於案件涉及跨樓層追逐,警方將案發現場的 16 樓、17 樓及 19 樓用警戒線封鎖,並在走廊內放置標示牌和箭頭,以此還原事發時的移動路線。
重組過程中,傅俊傑先跟隨警員乘坐電梯抵達核心案發現場 17 樓,逗留約五分鐘後,通過走廊盡頭的樓梯步行至 16 樓,在警員的問詢下回憶相關細節。
隨後,他被帶往 19 樓的一間單位內停留約 10 分鐘,據了解該單位為其中一名嫌兇的住所,是衝突的起點之一。
離開 19 樓單位後,傅俊傑再次沿樓梯返回 17 樓,警員在電梯口處指著地面向其追問關鍵情節,疑似核實血跡遺留位置及爭執焦點。
之後,他又被二次帶入 19 樓那間單位,進一步還原案發初期的互動場景。上午 11 時 09 分,案情重組結束,傅俊傑被警員押上警車離開現場。

據鄰居回憶,案發當晚曾聽到夾雜著福建話的激烈爭吵聲,還伴有丟東西的巨響,部分居民目擊有人在樓層間追逐奔跑,整個組屋的寧靜被徹底打破。
目前,第三名被捕的 36 歲男子(死者友人)因參與毆鬥正協助警方調查,而 59 歲的傅俊傑還涉及毒品相關罪行,案件後續將移交中央肅毒局處理。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302(1)條文,謀殺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判處死刑,此案後續審理將進一步釐清各方責任及案發全貌。
被告怒瞪攝像頭
被告怒瞪攝像頭,居民紛查看。
據觀察,警方周三早押送被告到場時,現場居民紛紛探頭查看。
而傅春傑在面對大批媒體拍攝時,臉色明顯不悅,更在走動過程中,兩度斜視和怒瞪鏡頭。
另一被告在醫院就醫
另一名被告陳文輝目前仍在樟宜綜合醫院就醫,因此周三早沒被帶回現場。
根據此前報道,陳文輝周日(9日)在樟宜綜合醫院通過視訊面控。
他當時躺在病床上,頸部戴著頸托。他告訴法庭,自己因腿部腫痛無法行走,並聲稱聽不懂通譯員所傳達的信息。法官回應說,他目前身在醫院,可讓醫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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