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拉馬爾面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早報網圖)
(新加坡訊)42歲男子涉嫌醉酒爆粗拳擊客工,導致對方左下頜骨骨折,他不認罪,審訊後最終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坐牢22周。
《新明日報》報道,印度籍被告拉馬爾(42歲,譯音)面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他被指於2023年10月23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在丹那美拉海岸路35A號,故意拳擊一名男子的左臉,導致對方左下頜骨骨折。
被告不認罪,經過審訊被法官裁定罪名成立。
根據結案陳詞,2023年10月22日晚上,受害者和友人在竹腳巴剎熟食中心喝酒購物後,返回宿舍。兩人和素不相識的被告一起下了巴士,正拎著購物袋朝宿舍走去時,受害者聽到有人罵粗話,便轉身問被告是在對誰爆粗。
豈料,被告卻毫無預兆地朝受害人左臉猛擊一拳,導致後者跌倒,左下頜骨骨折。
事發期間,被告處於醉酒狀態。事發後,受害者接受手術並住院治療,獲得共計39天病假。
被告否認毆打了受害者。被告接受盤問時,聲稱遭受害人及其友人毆打,自己只是出於自衛,阻止受害者一群人的「襲擊」。然而,他在提供給警方的口供中卻承認,是因懼怕受害者一群人,才出手拳擊受害者。
被告沒有具體說明為何懼怕受害者及其友人,以及此前為何承認打人。被告推測稱,可能是擔心警方抓他坐牢,而控方指出這樣的推測並不合理。
控方指出,被告口供前後不一,說辭並不可信。
被告求情時說,他自2012年就在本地工作養家餬口,家中有兩名還在上小學的孩子,以及臥床養病的年邁老父,並且須在經濟上支持守寡的姐姐與外出打工出車禍的弟弟一家。
他稱這是首次觸法,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