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7歲男子涉嫌蓄意破壞警方設立的罪案警訊告示牌。(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37歲男子因涉嫌蓄意破壞警方設立的罪案警訊告示牌,昨日被控上法庭。
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指出,警方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約4時10分接獲通報,指一名男子在體育場坊(Stadium Place)破壞公物,他相信蓄意損壞了屬於馬林百列鄰里警局的一個罪案警訊告示牌。
警方實地調查和調閱電眼畫面後,鎖定嫌犯身份,並在前日將他逮捕。
初步調查顯示,這名男子相信也涉及另一起故意破壞公共橫幅的案件。
他昨日在破壞公物罪名下被控上法庭;破壞公物罪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最多2000新元,或坐牢最長3年,並可被打鞭3至8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