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永久居民因酒後駕駛並嚴重超速,導致一名行人當場死亡,星期一(2月2日)被判坐牢11年、罰款1.2萬新幣,並吊銷各級駕照15年。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6歲的被告為澳大利亞籍人士,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一項重複酒駕控狀,另一項涉及危及子女安全的危險駕駛控狀則在量刑時納入考量。

多重風險疊加釀成悲劇
案發於2023年4月23日下午約2時,地點在杜尼安路(Dunearn Road),靠近陳嘉庚地鐵站一帶路段。死者為一名64歲的退休男子。
案情顯示,被告前一晚因照顧新生兒嚴重睡眠不足,當天早上又因流鼻涕和咳嗽服用了具有嗜睡副作用的抗組胺藥西替利嗪(cetirizine)。隨後,他帶著分別只有三歲和四歲的孩子出席生日聚會,並在聚會中飲用紅酒和白酒。
散會後,被告把孩子安置在兒童安全座椅內,駕車回家。事發路段限速每小時70公里,但他以每小時111至122公里的高速行駛。
當時,一名64歲行人正在過馬路,已跨越兩條車道,在最後一條車道位置時遭車輛撞擊,最終不幸身亡。調查顯示,案發地點距離行人天橋不到100米。
警方抵達現場後,被告因未能通過酒測而被捕。血液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濃度為每100毫升145毫克,遠超法定上限的80毫克。

載幼兒酒駕、屬重犯情節
車禍中,被告兩名年幼子女受輕傷,送院觀察後出院。
庭上揭露,被告早在2015年就曾因疏忽駕駛及酒駕被定罪,屬於重複酒駕者。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自己疲勞、服藥且飲酒,仍堅持駕車並嚴重超速,不僅將年幼子女置於危險之中,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極大威脅,促請法官判處重刑。
最終,法庭判處被告:
監禁11年
罰款1.2萬新幣
吊銷各級駕照15年
此外,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兒童,法庭發出媒體禁制令,禁止發布任何可能泄露孩童身份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