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SPF)表示,一名31歲男子因涉嫌在伍蘭(Woodlands)地區猥褻一名11歲女孩,已被警方逮捕,涉嫌觸犯猥褻罪。
警方稱,他們在6月23日晚上約8點30分接到舉報,稱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在伍蘭50路(Woodlands Drive 50)附近涉嫌猥褻該名女孩。
警方在一天內鎖定嫌疑人
根據新加坡警方的說法,在接到舉報後,伍蘭警分局和刑事調查部門的警員立即開展了後續調查。
調查人員利用警方攝像頭捕捉到的圖像,在接到報告後的一天內就迅速鎖定了嫌疑人並將其逮捕。
此次快速逮捕充分證明,警方的調查手段和監控錄像在案件報案後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幫助迅速識別嫌疑人。
嫌疑人將被起訴至法院
該名31歲男子計劃於今日(6月26日)被起訴至法院,觸犯《1871年刑法》第354A(2)(b)條的猥褻罪。
一旦被定罪,該項罪行將面臨3至10年的監禁,並處以鞭刑。
新加坡警方強調,對於那些利用毫無防備的受害者、威脅社區安全的身體接觸類犯罪者,警方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依法嚴厲打擊。
警方提醒受害者應及時報案
警方敦促猥褻案的受害者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遠離嫌疑人並聯繫警方。
新加坡警方還建議受害者儘可能記住有助於調查的細節,包括嫌疑人的外貌、穿著、事發時間及具體地點。
及時報案和提供準確的信息能幫助調查人員快速鎖定嫌疑人並推進案件進展。及時的報告和現有的證據是支持警方調查的重要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