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命工傷事故地點在位於加文納路的南北交通廊道工地。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吊運督工違規指派非團隊成員協助起重作業,結果該名同事在過程中被重達1300公斤的氣瓶托架砸中,送院後不治。督工因疏於執行安全措施,被判監禁6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33歲的孟加拉籍吊運督工謝赫被控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名,並於8月1日在國家法院承認控罪。
這起致命工傷事故發生於2023年9月16日上午約10時45分,地點為加文納路的南北交通廊道建築工地。
違規指派非吊運人員協助作業
死者是41歲的孟加拉籍客工拉赫曼(Rahman Md Habibur),受僱於Royale Construction Pte Ltd。謝赫則是LT Sambo Co. Ltd的吊運督工,案發時已任職8年。
事發當天,謝赫向團隊成員包括起重機司機、兩名信號工和吊運工,講解作業注意事項,如起吊順序、使用正確設備、發出適當信號等。
然而,作業期間他卻擅自找來非團隊成員的拉赫曼協助,後者站上羅里車斗與信號工一同準備作業。
兩人輪流卸下羅里上的物品時,拉赫曼未妥善使用吊索,吊起的物品纏繞到旁邊一個裝有1300公斤氣瓶的托架,導致托架倒下砸中他。
其他工人迅速將托架吊起救人,惟拉赫曼送院後於下午2時20分不治,死因是多處重傷。
疏於監管 導致致命意外
控方指出,謝赫作為督工,未確保基本安全規範,包括未阻止死者與信號工站在作業區車斗內、未優先處理高風險物件,也未確保工人維持3米安全距離。
謝赫在庭上表示懊悔,強調他與死者關係親密,絕無故意,事後亦未逃避責任,懇求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