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起訴兩男兩女(年齡在26至38歲之間),涉嫌參與非法註冊SIM卡。
2026年6月4日,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的警員對違規零售商採取了執法行動。這些零售商涉嫌註冊後付費SIM卡,而這些卡隨後被海外犯罪團伙用於實施詐騙。兩男兩女在圖亞斯(Tuas)附近被捕,另有三名年齡在30至65歲之間的男子正在協助調查。
初步調查顯示,一名34歲男子和兩名女性利用真實客戶的信息預先註冊了額外的後付費SIM卡,而一名26歲男子則正處於被教導如何操作的過程中。這些註冊的手機線路隨後被用於冒充詐騙。
這四人將於2026年6月6日在法院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第39G條,涉嫌協助非法註冊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動。
根據該法案第39G條,協助非法註冊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動的行為,最高可被判處10,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如果被定罪,相關人員還將面臨最高12下的鞭刑。
警方對SIM卡被濫用作犯罪渠道的行為持嚴肅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那些未經授權非法註冊額外SIM卡、允許他人使用其SIM卡、協助他人註冊或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有大量SIM卡的零售商。犯罪團伙一直利用本地SIM卡作為詐騙、非法放貸和色情等非法活動的溝通渠道。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都將被追究責任。
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此類「騾子」(mule)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處於調查中且被評估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被禁止辦理新的手機線路,以防止進一步便利詐騙活動。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至少6下,最高可達24下。 而通過洗錢、提供SIM卡和提供Singpass憑證來協助詐騙的「詐騙騾子」,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下的某些SIM卡相關罪行。
欲了解更多關於濫用SIM卡的信息,公眾可訪問SIM卡濫用罪行網站:www.police.gov.sg/Advisories/Misuse-of-SIM-Card-Offences。如果公眾懷疑或知道有人參與為非法目的註冊SIM卡,也可以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在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6月5日 @ 晚上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