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调查85名年龄介于16至81岁的人士,涉嫌参与高利贷活动。此次行动是警方于2025年2月24日至28日展开的打击非法放贷行动的一部分。
为期五天的行动中,刑事侦查部门及七个辖区警队在全岛同步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有10人涉嫌前往债务人家中进行骚扰;另有35人涉嫌担任“车手”,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40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自身的ATM卡、个人密码(PIN)及/或网上银行安全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集团,以协助其进行非法借贷活动。
目前,警方正对所有涉案人士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被定罪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并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若首次被定罪涉及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千元且不超过5万元,并处以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将继续严厉执法,打击所有协助非法放贷集团的人士,包括那些开设或交出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者的人。任何允许其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人士,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者往往会采取持续且危险的骚扰手段,例如纵火、向住宅泼洒油漆,或使用链条、自行车锁具封锁大门,限制住户出入。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非法放贷者,切勿以任何形式与其合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向非法放贷者借贷,或被定罪协助非法放贷,将可能被取消学生准证或工作准证,并遭遣返出境。
公众若发现或怀疑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随时拨打‘999’报警,或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3月5日 @ 下午1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