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調查85名年齡介於16至81歲的人士,涉嫌參與高利貸活動。此次行動是警方於2025年2月24日至28日展開的打擊非法放貸行動的一部分。
為期五天的行動中,刑事偵查部門及七個轄區警隊在全島同步展開突擊搜查。初步調查顯示,有10人涉嫌前往債務人家中進行騷擾;另有35人涉嫌擔任「車手」,通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其餘40人則涉嫌開設銀行帳戶,並將自身的ATM卡、個人密碼(PIN)及/或網上銀行安全令牌提供給非法放貸集團,以協助其進行非法借貸活動。
目前,警方正對所有涉案人士展開進一步調查。
根據《2008年放貸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銀行帳戶、ATM卡或網上銀行令牌被用於協助非法放貸,該人將被推定為協助非法放貸業務。首次被定罪者,最高可被判處四年監禁、罰款不少於3萬元且不超過30萬元,並處以不超過六下鞭刑。若首次被定罪涉及代表非法放貸者實施或企圖實施騷擾行為,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罰款不少於5千元且不超過5萬元,並處以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將繼續嚴厲執法,打擊所有協助非法放貸集團的人士,包括那些開設或交出銀行帳戶以協助非法放貸者的人。任何允許其銀行帳戶被非法放貸集團用於交易的人士,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及網上銀行服務長達一年。
非法放貸者往往會採取持續且危險的騷擾手段,例如縱火、向住宅潑灑油漆,或使用鏈條、自行車鎖具封鎖大門,限制住戶出入。警方呼籲公眾切勿接觸非法放貸者,切勿以任何形式與其合作或提供協助。外籍人士若被發現向非法放貸者借貸,或被定罪協助非法放貸,將可能被取消學生准證或工作準證,並遭遣返出境。
公眾若發現或懷疑有人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可隨時撥打『999』報警,或致電警方熱線1800-255-0000舉報。所有舉報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3月5日 @ 下午1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