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将于2024年11月4日在法庭上指控另外三名男子和三名女子,年龄介于20至35岁之间,涉嫌参与2023年5月至6月期间报告的多起与银行相关的恶意软件案件。此前已被起诉的一名第七名男子也将面临追加指控。
案件背景
自2023年3月以来,警方接到多起报案,称有恶意软件被用来入侵手机,导致受害者的银行账户遭未经授权的交易。这六名男女涉嫌参与部分案件,警方于2023年6月13日至14日展开全岛范围的执法行动,将他们逮捕。调查显示,从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这六人涉嫌开设多个新的银行账户,包括公司账户,并将账户资料交予一个犯罪集团,每人每月至少交出一个账户以换取报酬。这些账户据信在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协助转移资金近800万新元。这六人将被控包括串谋诈骗、协助他人非法获取计算机资料、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及注册空壳公司等多项罪名。
其中四人还涉嫌协助犯罪集团进行洗钱,通过提取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协助资金流动,因此将追加“转移犯罪所得”的控罪。其中一人还涉嫌招募另外三人交出银行账户,这些账户被用于协助洗钱,且该嫌犯在调查过程中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
此外,早前于2023年6月15日已被起诉的第七名嫌犯,此次将追加控罪,包括串谋诈骗、协助他人非法获取计算机资料、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转移犯罪所得,以及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指示犯罪行为。此人涉嫌在犯罪集团中担任“中层管理”角色,负责招募成员,并指示他人继续招募更多成员交出银行账户。他还涉嫌将犯罪集团的指令传递给其他成员,要求他们进行现金提取或资金转账,以协助洗钱。
相关罪名
根据《1992年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没收)法令》,任何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转换或转移犯罪利益,或将其带离司法管辖区的行为,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最长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2015年有组织犯罪法令》,任何人若属或担任本地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最长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此外,招募成员或指示他人犯案亦属违法,违者将面临加重刑罚。
若共谋诈骗银行以开设账户,将触犯《刑法》第417条与第109条,可被判最长三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协助不特定人士非法进入银行计算机系统,则触犯《1993年计算机滥用法令》第3(1)条与第12条,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众,切勿从不明来源下载可疑的安卓安装包(APK),因其可能含有恶意软件。为避免成为犯罪共犯,公众应坚决拒绝他人借用您的SingPass、银行账户或手机号码的请求,一旦这些资料与犯罪活动有关,您将需负法律责任。
警方强调,对此类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将持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任何将银行账户交予犯罪活动使用的行为。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1月3日 上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