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道私宅围栏,牵扯两代人的土地纷争。新加坡两户私宅邻居因围栏越界问题积怨数十年,如今第二代屋主接手房产后,一方正式入禀法庭,要求另一方清理过往围栏遗留的 “越界残留物”,历经庭审,法官最终批准诉方三项申请中的两项,裁定部分残留物构成持续性土地侵入,责令答辩人限期清除。

据悉,这场跨越两代的纠纷,发生在起诉人巴拉登夫妇及一名兄弟,与答辩人林彪彭之间,双方系相邻私宅业主,纷争核心围绕两处已拆除围栏的残留物,以及新建围墙溢入诉方土地的混凝土,追溯根源可至上世纪 60 年代。
根据法庭判词,上世纪 60 年代,诉方家人率先在两户私宅之间,筑起一道铁丝网围栏,作为双方土地的临时边界。这道围栏平静矗立数十年,直至 1996 年,辩方家人计划拆除原有围栏、新建一道木质围栏,特意找来专业测量员对土地边界进行精准测量,结果意外发现,诉方家人早年修建的铁丝网围栏,已悄悄侵入辩方的土地范围。
得知围栏越界后,辩方家人立即发函给诉方,要求其限期拆除铁丝网围栏及其底部的混凝土基座,为辩方在合法土地边界内新建木质围栏腾出空间。随后,辩方家人自行拆除了那道越界的铁丝网围栏,并在自家土地范围内,顺利建成了木质围栏,当时双方就铁丝网围栏的拆除的相关事宜达成口头协议,此事暂时告一段落。
2004 年,辩方家人将涉案私宅赠予答辩人林彪彭,林彪彭成为该私宅的新屋主。2021 年,他决定对房屋进行翻新,计划用红砖围墙取代原有老旧的木质围栏。与此同时,诉方也同步聘请了测量员,对两户土地边界再次进行复核,这一次,测量结果显示,1996 年辩方家人新建的木质围栏,反而 “吃进” 了诉方的部分土地,存在明显越界行为。
发现问题后,诉方立即向答辩人林彪彭发去律师函,告知其木质围栏越界事宜,并要求妥善处理。答辩人收到律师函后予以回应,双方随后多次通过函件沟通,还进行了两次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答辩人的装修商负责拆除越界的木质围栏,敲掉围栏下方的石砖路沿,再在合法边界内筑起一道新的矮墙,诉方则同意装修商进入自家土地范围,配合施工顺利推进。
然而,双方的共识并未顺利落地。2021 年 10 月 18 日,装修商正式进场施工,双方再次爆发激烈争执。答辩人林彪彭指控诉方故意干扰施工进度,影响工程推进;诉方则反驳称,答辩人的装修商在拆除木质围栏时,并未彻底清理围栏遗留的残留物,未履行此前达成的协议,双方各执一词,协商彻底破裂,诉方最终决定入禀法庭,提出三项诉求,追讨这桩跨越数十年的 “越界旧账”。
诉方在法庭上提出三项申请:一是要求答辩人清除 1996 年拆除铁丝网围栏后遗留在诉方土地的残留物;二是清除同年拆除木质围栏后遗留在诉方土地的木桩、砖块、钢筋及部分混凝土;三是清除 2021 年新建红砖围墙时,溢入诉方土地的混凝土。
法官在庭审中,仔细核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测量报告及相关函件,综合考量案件的历史背景、双方的协商过程及残留物的实际情况后,作出了最终判决。法官明确表示,诉方提出的三项申请中,两项获得支持,一项因超过追诉期被驳回。
其中,针对 1996 年木质围栏拆除后遗留在诉方土地内的木桩、砖块、钢筋及部分混凝土,以及 2021 年答辩人新建红砖围墙时,溢入诉方土地的混凝土,法官认定,这些残留物长期占用诉方土地,构成持续性的土地侵入。而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规定,持续性的土地侵入行为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法庭下令,答辩人林彪彭须在指定期限内,将上述两类残留物全部清除,恢复诉方土地的原有状态。
但对于诉方要求清除铁丝网围栏残留物的申请,法官则予以驳回。法官指出,1996 年双方就铁丝网围栏的拆除及残留物清理事宜已达成协议,约定由诉方自行清理相关残留物,即便当时辩方存在未完全配合的情况,诉方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也应在协议达成后的 6 年内发起诉讼,如今数十年过去,早已超过法定追诉期,因此法庭无法支持该项诉求。
至此,这场跨越两代、持续数十年的私宅围栏越界纠纷,终于迎来一审宣判。此次判决不仅厘清了双方的土地边界权益,也再次明确了土地侵入相关的法律规定 —— 持续性侵入行为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约定明确的民事纠纷,需在法定时效内维护自身权益。目前,答辩人林彪彭尚未明确是否会提起上诉,诉方则表示,将等待答辩人履行法庭判决,彻底了结这桩积压多年的 “旧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