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16日,现年57岁的康文熙(Kam Boon Hee Kenneth,简称康某)因欺骗公众成员,诱使他们提供总额约500万新元的贷款,被判处五年监禁,共计60个月。康某于2024年8月26日经长达18天的庭审后,被裁定犯有《刑法》第420条项下的63项诈骗罪名成立。
案件背景
康某曾担任多家公司的董事,包括凯恩资本私人有限公司、凯恩组织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康文熙私人有限公司。他首次于2020年3月10日在法庭被控,之后分别于2020年10月6日及2021年2月18日被追加控罪。总计,他面临340项诈骗控罪,涉案金额超过1600万新元,外加四项根据《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提出的转移犯罪所得利益控罪。
此次庭审仅审理了涉及13名受害人的63项诈骗罪,其余控罪则暂时搁置。
法庭查明,康某谎称自己为成功的外汇交易员,误导受害人向其提供贷款。他声称自己的交易能带来高额利润,使受害人误以为他有能力支付其承诺的每月3%高额利息。基于此,受害人们出借资金,希望康某能通过外汇交易获利。然而,事实是康某实际上是在运作一场庞氏骗局,他用向其他公众成员借来的钱,支付先前贷款人的每月3%利息。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2月16日,下午12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