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16日,現年57歲的康文熙(Kam Boon Hee Kenneth,簡稱康某)因欺騙公眾成員,誘使他們提供總額約500萬新元的貸款,被判處五年監禁,共計60個月。康某於2024年8月26日經長達18天的庭審後,被裁定犯有《刑法》第420條項下的63項詐騙罪名成立。
案件背景
康某曾擔任多家公司的董事,包括凱恩資本私人有限公司、凱恩組織國際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康文熙私人有限公司。他首次於2020年3月10日在法庭被控,之後分別於2020年10月6日及2021年2月18日被追加控罪。總計,他面臨340項詐騙控罪,涉案金額超過1600萬新元,外加四項根據《防止賄賂、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提出的轉移犯罪所得利益控罪。
此次庭審僅審理了涉及13名受害人的63項詐騙罪,其餘控罪則暫時擱置。
法庭查明,康某謊稱自己為成功的外匯交易員,誤導受害人向其提供貸款。他聲稱自己的交易能帶來高額利潤,使受害人誤以為他有能力支付其承諾的每月3%高額利息。基於此,受害人們出藉資金,希望康某能通過外匯交易獲利。然而,事實是康某實際上是在運作一場龐氏騙局,他用向其他公眾成員借來的錢,支付先前貸款人的每月3%利息。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2月16日,下午1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