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调查88名年龄介于14至74岁的人士,涉嫌参与高利贷活动。此次行动是于2025年5月19日至23日展开的打击非法放贷执法行动的一部分。
为期五天的行动中,刑事侦查局及七个辖区警察部队在全岛同步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一人涉嫌经营非法放贷业务,八人涉嫌上门骚扰债务人,另有46人疑为“车手”,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33人疑曾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自身的ATM卡、个人密码(PIN)及/或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以协助其非法放贷活动。
目前,针对所有涉案人士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被定罪者,若涉及经营或协助非法放贷业务,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元、不超过30万元,并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若被定罪为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千元、不超过5万元,并处以不少于三下、不超过六下的鞭刑。
警方将继续严厉执法,打击协助非法放贷集团的人员,包括那些开设或出借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者的人士。任何允许自身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人,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者往往无所顾忌,会对借款人及其家人实施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泼漆、用链条或单车锁锁门,以限制住户进出。警方呼吁公众远离非法放贷者,切勿以任何形式与其合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曾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因协助非法放贷被定罪,其学生准证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遭遣返出境。
公众若怀疑或掌握任何有关非法放贷活动的线索,可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网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5月29日 上午9时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