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調查88名年齡介於14至74歲的人士,涉嫌參與高利貸活動。此次行動是於2025年5月19日至23日展開的打擊非法放貸執法行動的一部分。
為期五天的行動中,刑事偵查局及七個轄區警察部隊在全島同步展開突擊搜查。初步調查顯示,一人涉嫌經營非法放貸業務,八人涉嫌上門騷擾債務人,另有46人疑為「車手」,通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其餘33人疑曾開設銀行帳戶,並將自身的ATM卡、個人密碼(PIN)及/或網上銀行令牌提供給非法放貸者,以協助其非法放貸活動。
目前,針對所有涉案人士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2008年《放貸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銀行帳戶、ATM卡或網上銀行令牌被用於協助非法放貸,該人將被推定為協助非法放貸業務。首次被定罪者,若涉及經營或協助非法放貸業務,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罰款不少於3萬元、不超過30萬元,並處以不超過六下鞭刑;若被定罪為代表非法放貸者實施或企圖實施騷擾行為,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罰款不少於5千元、不超過5萬元,並處以不少於三下、不超過六下的鞭刑。
警方將繼續嚴厲執法,打擊協助非法放貸集團的人員,包括那些開設或出借銀行帳戶以協助非法放貸者的人士。任何允許自身銀行帳戶被非法放貸集團用於交易的人,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及網上銀行服務長達一年。
非法放貸者往往無所顧忌,會對借款人及其家人實施持續且危險的騷擾行為,例如縱火、潑漆、用鏈條或單車鎖鎖門,以限制住戶進出。警方呼籲公眾遠離非法放貸者,切勿以任何形式與其合作或提供協助。外籍人士若被發現曾向非法放貸者借款,或因協助非法放貸被定罪,其學生准證或工作準證將被取消,並遭遣返出境。
公眾若懷疑或掌握任何有關非法放貸活動的線索,可致電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網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舉報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5月29日 上午9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