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3月8日公告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3月8日发公告称,公积金制度旨在协助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安心退休,因此非公民和非永久居民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关闭他们的公积金账户。
随着公积金账户的关闭,非新加坡公民和非永久居民将停止参与公积金计划,他们将被要求将其公积金储蓄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逾期后,他们的公积金账户将自动关闭,剩余储蓄将停止享有现行的公积金利率。当然,之后任何时候,剩余储蓄仍可以随时转入他们的银行账户。
该政策不会影响到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会员。
为什么外国人在新加坡也能拥有公积金?来,跟着我们走进新加坡公积金的前世今生吧~
历史沿革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Central Provident Fund,CPF)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支柱,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最初目的是为了应对雇员的退休保障难题,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950年至1955年|中央公积金制度创立
二战后的新加坡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除公务员与大公司的雇员外,雇主基本没有向雇员提供任何形式的退休福利。为了应对广大民众没有退休保障的困苦状况,维持社会经济总体稳定,当局开始着手设立公积金,以确保工人退休后能够自给自足。
1953年12月11日,《中央公积金条例》正式颁布,此后专门负责基金管理的中央公积金局于1955年7月1日成立,这标志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开始正式运行。
该阶段的公积金制度只有单一养老保障功能。
1955年至1965年|单一功能阶段
此阶段,新加坡政局动荡,当局施政重点在于梳理各方面复杂关系,以维持社会整体稳定,中央公积金制度仍然在原有单一养老保障功能下运行,而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即在于公积金只能用于退休养老。
1965至今|扩展完善阶段
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新政府开始加强探索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更广泛功能,以满足不限于退休保障的其他社会需求。例如在住房保障方面,政府于1968年推出“公共住房计划”,允许公积金会员在不花费自己工资情况下,通过使用公积金储蓄来支付享有补贴的组屋抵押贷款,这在较大程度上增强了民众对住房的负担能力。这一政策在客观上拓宽了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将其从单一的养老保障拓展为包含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多项内容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私人住宅房地产计划于1981年推出,允许公积金成员使用公积金一般账户的部分余额来购买私人住宅。

1987年以前,所有在新加坡工作的雇员,不论国籍,都必须缴纳雇主和雇员公积金。雇主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向来被视为一种工作福利,也是吸引外国员工前来新加坡就业的一项优势。
在那之后,当局不再强制持有工作准证的人缴纳公积金,而是让他们选择自愿填补。
到了1995年后,所有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国人,不论持有哪种准证,都可选择自愿填补公积金。
不过从2003年起,当局就不再允许非公民和非永久居民自愿填补公积金户头。
人力部曾解释过,设立公积金制度,是为了给所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退休、住房和医疗保障。新加坡不将公积金制度拓展至外国人,一来是不期望他们会留在新加坡退休,二来是他们很可能已经参与自身国家的养老金计划。
账户分类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实施账户分类,分为普通账户(OA)、医疗储蓄账户(MA)和特别账户(SA),资金来源于雇主与雇员每月的缴款,所收缴款项按照一定比例存入上述三个账户。55岁时,还将创建一个退休账户(RA)。

普通账户(OA):主要用于日常需要、可用于购房,购买CPF授权的投资产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若用CPF投资,投资获得的收益还是会被存回到CPF里中,并不可取出。
同时,若子女用父母的CPF缴学费,子女在毕业后也必须连本带利把钱还回到父母的CPF中。
特别账户(SA):该账户中的公积金是用于退休养老的储蓄,也可用于投资与退休养老相关的金融产品和应急项目开支。
医疗储蓄账户(MA):该账户可用于支付自己和家属的住院、日间手术和某些门诊费用,以及可支付已批准的相关医疗保险。
退休账户(RA):55周岁(法定公积金提取年龄)退休时,CPF会自动创建退休账户RA,OA和SA里的储蓄将被转入RA,成为退休存款,到达规定年龄后,在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或退休存款计划下,每月提供退休金。

公积金供款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普通账户(OA)、特别账户(SA)和医疗储蓄账户(MA)三个账户。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当会员年轻时,公积金供款会更多地分配给OA,以支持购房需求。而随着会员年龄增长,更多的公积金供款将分配给SA和MA,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和退休需求。
公积金分配时,首先是计算医疗储蓄账户,其次是特别账户。剩余的部分将被分配给普通账户。
缴款比例
公积金缴费多少取决于年龄。根据年龄,公积金缴费比例可从月工资的12.5%到37%不等,同时,雇主和雇员各自承担不同的比例。

内容参考: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官网
